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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别让司法机关成为高利贷催款的挡箭牌!

警惕!别让司法机关成为高利贷催款的挡箭牌!

作者: 都市头条 | 来源:发表于2017-05-09 21:23 被阅读0次

都市头条网消息    近日接到不少关于反映佰仟金融暴力催收、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下达起诉通知(开庭通知)短信以及函件,随后我们记者也展开了调查,调查中发现人民法院并未下达此类通知。而是不法分子兴风作浪,冒充法院下达开庭通知。

用户表示,当时在佰仟分期办理了一个手机分期,分期一部手机,贷款额度为4088元,共分24期,每期应还330.5元,共计金额为7932元,利息竟达3844元。而且用户表示经常性接到这样的开庭通知、以及信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公安网三天查询?

佰仟金融用户反映收到这样一条信息,短信内容为:“未按时间出庭,并向公安局报案,同时向户籍所在地发送协查通告,届时申请量批捕,公安网三天内可查询,一旦使用身份证将立即追捕,奉劝当事人主动投案自首”。看似寻常的一条短信,其中包括了不寻常的东西。

最后我们也向专业人士做了了解。专业人士回应:

1.诈骗是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不可能让您去法院;

2.其次法院通知是由法院工作人员亲自送达传票,不会进行短信通知;

3.不管是法院、公安或者检察院,不会让律师作为案件承办人。

强制执行,上报全国公安金融诈骗通缉犯名单 不法分子冒充人民法院发放纸质材料 律师通告函?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是谁给你们的权利伪造国家公文。下发虚假开庭信息!

对此,我们也向法院工作人员了解,遇到这样的短信或者信函请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群众:

人民法院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材料有非常严谨的法定程序:

1、现场送达的,一般要有两名以上的法院工作人员着制服送达法律文书材料;

2、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当事人领取传票等法律文书材料的,会在电话或短信中告知案件的承办庭室、承办法官姓名、对方当事人情况、纠纷性质、领取材料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不会使用电话录音形式,更不会显示非正常的电话号码;

3、当事人家中无人或者其家人不愿意签收法律文书材料的,法院工作人员一般要邀请村委会、村小组人员或其他人员到场见证并留置送达。

人民法院发给案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抬头或落款处应盖有“xx人民法院”样式的红色公章;收到短信通知,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先与人民法院各相关业务庭固定办公电话核实。

对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及有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该如何处置,法律已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的高利贷催收手段,发生在很多人的身上。

其实我们曝光这样的事,更是要提醒广大消费者们,警惕这样的消费骗局,远离高利贷!

更是提醒我们的监管部门、职能部门,你们不是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发生,此类事件就是由于你们的监管不到,才让这些催收公司肆无忌惮,甚至冒充公纪检下发如此狠毒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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