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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泉:用歪理来辩护抄袭存在是正确存在,是对人性的扼杀。

畅泉:用歪理来辩护抄袭存在是正确存在,是对人性的扼杀。

作者: 书画之家 | 来源:发表于2019-03-06 15:22 被阅读0次
    叶永青抄袭门

    (辩护人/余德耀):最近许多人评论叶帅与比利时艺术家的“抄袭事件”:据我看来这些应该是临摹作品。当时艺术家都是很穷也没机会时常出国看展览。临摹是唯一能接触与感受西方艺术。也许是一本画册已经让众多艺术家爱不释手。也因为穷当有藏家要买作品的时候在当时也许没觉得有何不妥就卖了。多少钱?以九几年前后艺术市场才刚刚启蒙阶段,卖不了多少钱的。几百几千块也是好的。以后的几十万元拍卖价就与艺术家没啥关系了。看看叶帅的其它系列作品我们应该客观评价这次事件:我觉得不是恶意的抄袭事件!因为这系列是艺术家数量不多的作品。也很肯定不是为了市场需求而恶意抄袭,因为当时没什么艺术市场。我了解叶帅为人也不会因为这次事件对他有所怀疑。但也希望我们的艺术家们能警醒自己,为中国当代文化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希望不了解情况的朋友能客观地讨论这个话题。(余德耀于德国。)

    畅泉/艺术家、策展人,毒主义提倡者,泉国际(香港)艺术创始人。  

    畅泉:“抄袭”就是抄袭,我们绝对不能包容用一种虚假的歪理来辩护一个虚假本性的伪性存在从而变成一个真理存在,这种辩护行为也是违反人性及不道德的,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捏造歪理的辩证者,其辩证的行为过程,也是在他本性思想的隐喻指引下而做出的丑恶反应。在法律上,伪性辩证者与犯罪者同罪。叶帅即然敢于抄袭,就应像栗宪庭先生所说那样,敢于站出来向大家道个歉,我相信人类都是善解人意的,都会给你一个温暖的怀抱。

    关于抄袭与临摹的概念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尤其是做为一位独立思想当代艺术家,从尊重人性而言,不管是抄袭还是临摹都是不应该的,这二种行为都是扼杀人性的劣态恶习,严格来说,“临摹”是大学一二年级之前早已解决之事,做为一位真正艺术家,当你的脚步跨进社会的第一步开始就意味着你思想的独立性,要尊重人性与尊重自我做为原始起点,中国有句老话“活到老,学到老”,我认为此言套在独立性质的艺术家头上是错误的,在西方例如:席勒、凡高、莫迪亚尼等,他们二、三十岁左右就已逝世,我们活到五、六十岁甚至快要进棺木了还在临摹与学习知识和技法,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度的耻辱,首先要明白,真正的艺术是不能通过学习而获得;艺术与名利、地位、学位、等无关,它是艺术家本我灵魂的自由与真实的释放,通过释放所呈现的艺术果实就是艺术家的思想果实,本思想果实与艺术家的思想格局成正比,每个人的思想局格都有明确的标准定码,这个标准定码隐约隐藏在自我艺术作品的精神品格之中。

    作为独立艺术家不管是临摹还是抄袭都是耻辱人性的行为,我们应该终止此种行为在自己身上发生,力争不做同流合污的乌合之众。

    当代艺术教父栗宪庭先生的人文立场  

    以下是栗宪庭发布的声明:

    一,抄袭是个道德问题,没有艺术上的问题可以谈。叶不是个没有才能的艺术家,所以我不能理解叶的这种行为。况且,我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对别人从道德的层面进行批评。

    二,没有人能把全世界艺术家的作品信息都收到眼底,电脑大数据也未必能做到,所以,判断抄袭就是个技术活,与艺术无关。

    三,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比利时的那个艺术家和他的作品,我得先向艺术界道歉,我写过叶永青和刘炜展览的序言。我一生的短板和最大弱点是过不了人情关,那个展览是翁菱小姐创建中央美院画廊时做的,当时中国的画廊刚刚起步,约我为叶和刘炜的展览写个序言,我写了《才情画家》的短文。怪只怪自己无知,不知道比利时的那个艺术家和他的作品。

    四,我觉得叶抄袭那个比利时艺术家的作品,也属于很商业化的作品,没有多少值得探讨的艺术价值,与抄袭事件是两回事。

    五,虽然我退出艺术界十多年了,不了解艺术界尤其艺术市场的情况。但总算叶的朋友,值此大规模网络声讨之时,我不愿意对朋友“落井下石”。但真心期望叶永青出来给艺术界和比利时那个艺术家公开和真诚地道个歉。这是我面对叶的抄袭事件一直选择“闭嘴”的原因。

                              可恶的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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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狼泊弯WO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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