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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这是你要的江湖(序)

给,这是你要的江湖(序)

作者: 雨诺寒雪 | 来源:发表于2017-08-28 14:08 被阅读0次

    昔闻蜀山道家真人飞天入地,仗剑千里,夺人首级,可谓无所不能。

    那年秋雨潇潇,我冒风雨上山,蜀山岩前三扣,拜入蜀山。那面被大侠题字的山壁恢弘大气,蜀山二字即便是在大雾中亦清晰可见。

    山上只有一个老人家,蓑衣草鞋。

    我要学剑。

    “世人皆道蜀山剑法传神,可我刀法更胜过我剑法,你可还要学剑?”

    并不犹豫,我点点头。

    刀法再高只是刀客,剑法传神便是剑仙,再不济,剑侠也是不错的。况且刀法,已经很多年未出个了不得的人物了,我若学刀,难免被学剑的朋友瞧不起。

    我要学剑,师父赠我天下第一名剑,青梅。

    我以为剑的背后有段爱情故事,师父说,只因为铸剑师那段时候想吃梅子。

    三载秋雨,弟子学成,正欲下山,被师父拦住。

    麻衣草鞋,师父这么大的剑仙,怎的毫无高人作风?

    武当真人曾有一指断江,一身白袍,飘然若仙。龙虎道庭紫金道袍,一剑逼帝宫。这两个道家圣地,向来不缺弟子香客。

    难怪蜀山近年人丁不旺。

    可这不怪师父,他只是不想去争。

    “莫随意与人争斗。”

    这是师父于我下山时,说的唯一一句话。我抬头,秋雨顺着师父脸上的皱纹流淌而下,我莫名一阵心酸。

    是,徒儿记下了。

    晃眼又三载。

    我只是单纯的忍着,直到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个死去,我想我空有一身剑法若不用岂不是可惜?从第一个人开始,我陆续去了绿林十八邬,黑风寨,阴煞宗。于是我的衣服开始变红,我想,师父不让我争,我不随意杀人便是,于是但求问心无愧。

    我喜欢身着白袍,于是每天晚上都得花半个时辰清洗,我向来不缺钱,却也从不富裕。因为抢别人的,大多都散出去了。飞天入地再怎样风光,吃饭换衣还是必不可少,有时候在野外,若没有食物,也只好饿着。

    突然觉得以前对大侠的理解出了偏差,大家都一样,不吃饭,都得死。

    可有一次我杀错了人,口角之争,很快被人围攻,我的手微微颤了一颤,蜀山三年的基本功促使我又重新拿稳长剑。那一夜我没洗我的白衣。

    秋雨愁人。

    我学着师父穿了一身麻衣,因为再没时间清洗衣物。就算是剑仙,也经不起千夫所指,行走江湖,若是没了名声,就什么都没有了,任你多神通广大。

    被人追杀三年,江湖上排名第一的青梅在我手中也起了卷儿。

    谁说神兵就不会坏?真是世人的偏差。谁说白衣最是潇洒,真是世人的偏差。谁说剑仙风光无限?

    丧家之犬。

    师父未曾想到,他教出了个绝世魔头。

    蜀山剑法恢弘大气,太易让人辨认,不得已我只好拿起了刀,剑是身份的象征,就像翠玉镯子对怡红楼的姑娘,吸引纨绔子弟的往往不是什么长相,而是头上的牌子,身价高的,身上装饰必不可少。

    可我还有什么身份吗?

    世上的人,大多都要走这样一个历程。先是想要与天下为敌仍无敌,后来只是想要普普通通的闯几分名气。

    我师父,已是不争,于是天下也不能与之争。
    可是不争,岂不也是一种争?
    我深知自己困于江湖,岂能不争?

    我从最开始不屑的三教九流做起,隐姓埋名,成了一个刀客。

    江湖又变幻几分,我已不在意。

    再过十载,回山。春雨潇潇,蜀山二字恢弘大气,被我一刀斩去。

    蓑衣草鞋,还剩我和师父的坟。

    已无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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