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世间万物自有它的缘法。
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那些人那些事,它就会那样发生。
就如同一本散文小说或者一部电视电影。
曾经你可能与它们在书店电影院电视机手机上一一错过。
但时间向前,某一天又再次与你的命运相逢。
然后,你惊讶于它们的美学,赞叹这一场酣畅淋漓的精神之旅。
所以,文字和影像与人的审美,也是一场人生的缘法。
某些时候并不是相逢才是缘,错过也是一场缘。
我在那个时间错过,可能是因为我现有的能力并不足以让我理解和欣赏那本书或者那部电影。
所以,错过反而是最好的结局,因为有一句话叫“山猪吃不了细糠”,等到时机成熟,我自然会从这千千万万中寻觅到我的灯火阑珊处。
那时定然是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那样的缘法,自是上天入地独一份儿的惊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