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看到一些母亲虐待儿童事件,有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大多是继母。
头几天刚刚看到一个视频,一个六岁女孩被继母打得遍体鳞伤,被邻居发现,拍视频发到网上。公安介入调查。今天更有甚者,重庆发生一五岁男孩洋洋(化名)居然被继母虐待致死的事件。
平时,洋洋的父亲在外务工,母亲岳某在家照看孩子。
出事那天晚上10点钟,父亲与岳某在电话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怒不可遏的岳某,居然把气全撒到了洋洋身上,扇耳光,不解气,随即拳脚相加。
当时,洋洋的两个姐姐都在场,发现洋洋开始翻白眼了,可是岳某为了隐瞒虐待洋洋的暴行。一直拖到凌晨四点钟才将洋洋送到医院,而孩子早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检查结果,孩子肝脏破裂。随即医院报了警。
肝脏破裂,孩子生前遭遇了何等的暴行啊。
成年人的世界都不容易,但由此牵涉到还未成年不懂事的孩子身上,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吧。你自己做错事,过得不好,怨孩子吗?
孩子没有自主行为能力。受到虐待只能是默默承受。
目前,岳某已经被刑事拘留,取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虐待儿童的法律规定。根据刑法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制家庭成员死亡的,判处两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儿童没有自我防范能力,更易被伤害,因此,虐待儿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不是可以罪加一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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