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常征。
我是一个旅行作家。
今天是我29岁这一年的第56天。
此刻,我坐在一趟叫做D5319的高铁,从太原南一路开往临汾西。
也许是大龄还单身的缘故,我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中国这个社会多少对大龄剩男或剩女是有些歧视的,尽管我并未因此而自卑,可是自卑却非要如影随形一有机会就想闯入。
我从来不喜欢人云亦云。所以,这大抵也是为什么我从来不愿跟风,今日恨这个国,明日恨那个国。如果真有一天,两国开战,我愿意去到前线,誓死战斗,哪怕因此而牺牲。我牺牲不是因为愚忠,我牺牲是因为我作为一个最普通的公民,我想要保护我脚下的土地。
我的老家或许是中国最注重忠孝的地方,因为这里是最能代表忠孝的关羽的出生之地。我曾不止一次去过解州关帝庙,我也很欣赏关羽对于刘汉的忠。忠可以,却不可以愚忠。剩下的一切,不过各为其主。不论何时,道德绑架都是最卑鄙的行为。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另一个人因为这个人的好而感动,两个人最终走在一起。我并不否认这两个人的关系不正常,我只是想说,感动并不是爱情。
那爱情是什么?爱情至少是一种冲动。自古以来都在歌咏爱情,而自古以来大家都并未真正得到过爱情。谈恋爱的时候,谈的并不是爱情,或许仅仅是两性的互相探索。谈婚论嫁的时候,或许也不是爱情,不过是并购重组。所以,鼓吹要嫁就嫁爱情的人,多半最后也嫁不给爱情,鼓吹要娶爱情的人,多半也不过是自欺欺人,这世界从来不会有爱情。
如果有,无非是你的幻想。如果有,无非是你错过了,你在追认。
一个人孤独久了,你就会发现越来越不能容忍另一个人侵占你的私人时空。一个人孤独久了,跟自己相处久了,就越不愿意委屈自己违心地与不喜欢的人相处。
无论一开始多么甜蜜,在相处的过程中,你们总是会出现矛盾和摩擦。矛盾和摩擦多了,你会发现其实并不是对方不好,而是对方压根就不知道他这样做不好。其实,多数的不匹配,都深源于价值观层面的不协同。
如果一个人闹着要分开,那么多半是因为终于忍无可忍。无论你再怎么示弱求饶,对不起,都终于是到了要分开的时刻。他指责你的或许只是非常小的细节,但导致你们走到分开这一步的一定还有更多的这种小细节,而他指责的不过是一个导火索。
两个人如果真到了要分开的节点。宝贝,听我的,别哭别闹别挣扎,冷静下来,你现在需要想的是,怎么体面地分开。
好久不联系的佳佳今天突然说,征儿,如果到明年咱俩都单着,咱俩就凑合着结婚。我说,行啊,反正我无所谓。
我跟佳佳是去年国庆在拉萨认识的。
我说,那干脆明年国庆为期限,如果明年国庆我还单着,咱俩就结婚。
佳佳想了想,明年4月1号咋样,过了今年本命年,我明年随时可以结婚。
我说,好。
赌约就这么定了。但聪明的佳佳,其实给彼此都留了后路,毕竟明年4月1号是愚人节。
我其实想跟佳佳说,我在山西,你在河北,我们不过拉萨的一面之缘,彼此并没有感情基础,纵然真结了,估计也注定要离。
我一大把年纪了,而你正青春。不就结个婚嘛,何必舍近求远。
多少年少的情侣在机场火车站拥抱着告别,嘴里互相说着一定要等我,也同样伤心难过泪流满面,却离别后无不默契地不再联系。
高铁在介休站停了两分钟。我被旁边打电话的姑娘思绪干扰也停顿了至少两分钟。
姑娘在电话里咨询她朋友关于不孕不育的事情。我一开始很好奇,如此年轻貌美的姑娘怎么会有这种麻烦。仔细听,原来是姑娘给她的哥哥咨询。
姑娘的哥嫂结婚至今四年,却一直不曾生育。为此,寻遍了各种中医和偏方,中药一副一副吃,却偏偏肚腹空空。
我听了几句,就一个人走到了过道。说到底,这生育也并非着急的事情,命里有时终会有,命里无时亦强求不得。
前两天,我一个亦师亦友的姐问起我,有没有再跟十五联系。我尴尬地一笑,分开再未曾联系过。姐遗憾地说,十五是个好姑娘,一看就是本分的人。我苦笑,也许是相遇的时机不对,没有一个妻子会容忍四处漂泊的丈夫。姐问我,跟十五还有可能吗。我说,不管有没有可能,都没有可能了。姐说,征儿,你单着,只要她也单着,就来得及啊。我说,不管来不来得及,都来不及了。
今日在朔州到太原的大巴上,忽而想起了当时七夕给十五买的订婚钻戒。婚没订成,钻戒也被我要回来了。可是,被要回来的钻戒终究是烙上了别人的印迹,纵然以后遇到对的人,这对钻戒估计也不适合再度出现。
我突发奇想,既然不能留下再使用,既然留下也没有任何意义,那能否找到当时购买的金店低价被回收。结果,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回收,当时一万的售价,回收却只给区区两三百。两三百,不够一顿饭钱。
这对钻戒就当工艺品收藏吧。或许以后那个她会把这对钻戒当垃圾扔掉,扔掉就扔掉吧,不合时宜的事物总归是没有一个好的归属。
前两天,把玩硬币,居然发现了一枚已经通体乌黑的银制戒指,那是8年前的3月,我们都还年轻的时候,我买给燕子的定情信物。早在5年前,燕子的那枚早就丢了。为此,我还跟燕子生气冷战了两天。只是8年后的今天,我再见到这枚已经被岁月侵蚀地不成样子的银制戒指,我的内心里却出奇地平静。
半个月以前,长治下大雪的那天,我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大雪翻飞的太行山巅。耳朵里听着李玉刚的《刚好遇见你》。
就在这时,燕子在遥远的边疆给我打过来电话,我一开始并未想接。我穿着狼爪单薄的冲锋衣,大雪已经染白了我的发。脚上在奥地利买的狼爪高腰登山鞋有秩序地踩出一个又一个深深浅浅的脚印。
我还是接了燕子的电话,距离上一个电话应该有半年之久了。
我们都以为会这样一直走下去,直到一起白头。谁承想,走着走着就各自天涯了。电话里,我跟燕子像两个陌生人一样,说一些最浅最浅的话。可分明,我已经感受到了内心里的疼。
我一生之中最幸运的两件事情。一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你的爱已经消失殆尽。另一件是好多年以前,我第一次遇见你。
我叫常征。
我是一个旅行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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