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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椽笔力透纸背 勘破“四春”读“红楼”(之二)

如椽笔力透纸背 勘破“四春”读“红楼”(之二)

作者: 碧海丹心15 | 来源:发表于2019-05-10 18:15 被阅读0次

迎春的判词是这样的: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她短暂的婚姻经历所遭受的屈辱,堪称大观园里之最了。

迎春是贾家二小姐,是贾赦之妾所生,年幼母亲过世,生性懦弱。她的生活理想非常单纯,像千千万万个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女孩儿一样,就是希望能在安静中度日,别无所求;她绝不犯人,只求人莫犯她,能够稍微待她好点,她就心满意足了。但是,连这样低的一个要求,命运也没有赐予她。

父亲贾赦因欠孙绍祖的五千银子,就用女儿抵债,将她许于孙家。当时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明明“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红楼梦》第七十九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下,虽有人劝阻这门婚姻,但是她的父亲“大老爷执意不听”,迎春也不得不嫁与中山狼——孙绍祖。

这侯门千金嫁的孙家,孙绍祖一味的骄奢淫荡,完全不把她当作贵族小姐看待;他听说贾家被抄,就打发人来向贾政讨债,说是大老爷欠他的银子,要在二老爷身上还。迎春听说父亲要被发配外地,想回家看看,而孙绍祖说贾家正晦气,怕沾染在身上,不准她回府;当他听说贾政又蒙皇恩袭了职,才放迎春回家。从不反抗的迎春,被侮辱,被冷落,不仅经常挨打挨骂,甚至不给饭吃,贾家送去东西也见不着,反而说是她告诉家里的,更要挨打。贾家去人看她,她大冷天还穿着几件旧衣裳,躲藏在耳房里不肯出来。

面对如此非人的欺压凌辱,宝玉痛心疾首,提出要把二姐接回府来,贾政与王夫人竟觉得他是可笑的小孩子气,“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只能由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就是那个社会中“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女儿命了。她遭受着非人的虐待,正如王夫人说的,真不如贾家的三等丫头。她没有挣扎,也无力反抗,宝钗生日时回府,走时,含泪向众人告别;没几天,跟去的婆子就回来报“姑娘不好了。前儿闹了一场,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他们又不请大夫,今日更利害了。”就这样,迎春不堪丈夫孙绍祖(外号中山狼)的凌辱与虐待,不出一年就去世了。迎春是典型的封建礼教制度下“夫为妻纲”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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