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我和儿子讨论方方事件,特别有趣,记录一下。
前提: 村子里,有两个大户Z家和M家。M家是首富。这些年,Z家过得越来越好,M家看着他富起来,非常生气,总是挑衅、找茬,想和他打架,目的想让 他家破人亡。这一天,Z、M两家正在打架,M想杀了Z家,正打得难分难解之时
——M家主举刀要杀人,杀人的人是有罪,刀有罪吗?
——刀,没罪。可是刀是怎么来的?是Z家的一个人F递过来的。 杀人的人有罪,递刀的F也有罪,最起码是从犯。
——递刀的F事先知道那个人要杀人吗?要是不知道,没罪;要是知道,有罪。
——F怎么会不知道呢?这两家人最近摩擦不断,M家还经常派小弟骑着自行车到Z家门口转几圈,经常在Z家门口放点石头瓦块搞点破坏,阻止Z家人外出做生意。所以,可以断定F有罪。

——可是杀的人是坏人呢?F认为杀的是坏人,是助善惩恶的行为,递刀不但无罪,反而F是一个英雄。
——F认为的这个坏人是Z家的家主,F是Z家的人,她怎么能吃里扒外,吃完奶杀娘呢?故F有罪。
——F认为她无比地热爱Z家,她愿意Z家越来越好。只是她不喜欢Z家的家主,她认为这个家主有很多毛病,所以她协助M家主行凶。
——没有Z家的家主,就没有Z家的繁盛兴隆,家主是最大的功臣。目前为止,Z家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足够的威望和本事当得了家主。所以F与Z家主作对,就是与Z家人作对,家人们对她当然群起而攻之(当然秦桧也有俩朋友,她也有几个近人儿公开支持她)。但是,绝大多数家人痛恨F,支持家主惩办F。
结论:1、刀没罪,F有罪。 F以及支持她的人,与Z家主作对,就是与Z家人作对,与M家穿一条裤子,这些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应该把F等人驱逐出去,扔到M家,从此不准再回家!
2、至于F递的刀,虽然刀挺锋利,但是Z家主从小练过金刚铁布衫,可以空手夺白刃,虽然有危机,但最终会化险为夷。
3、Z家主也要反思,对于不足之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继续努力,带领Z家把日子过好。打铁还要自身硬,人丁兴旺、财力雄厚、兵强马壮方可抵住外族的骚扰侵犯!
20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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