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在古代是一种契约,是调发军队、派遣官员、颁发政令,皆须有凭据之一,这样能确保身份识别,避免被冒用等情况,毕竟不如当今一个微信或者电话或上网查询就能识别,那时只能凭借之前的约定实施想要做的事情。
在隋之前一般使用了虎符作为一些约定,到唐后,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的存在,注定了虎符的使用有点违背官讳,于是唐高祖下令改为鱼符。
《新唐书》记载:初,高祖入长安,罢隋竹使符,班银菟符,其后改为铜鱼符,以起军旅、易守长,京都留守、折冲府、捉兵镇守之所及左右金吾、宫苑总监、牧监皆给之……
为何不是狮符,狗符,偏偏是鱼符呢?
有几个猜测:
一是唐人对鲤鱼的崇拜,以鲤鱼谐音和寓意李,是寓意天下之意;二是取鱼跃龙门的传说故事;三是“以鲤鱼为符瑞,遂为铜鱼符以佩之”(《朝野佥载》);四是鱼有长寿的功能,寓意唐王朝延续万年。
以上仅为后世中故纸堆中找到对此揣测而已。
鱼符、鱼袋都能干点什么呢?
第一,鱼符是身份的凭证。
鱼符是需要官要随身携带的,这样才能知道官员尊卑贵贱、品阶高低。
《文献通考》记载:“随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左二右一,左者进内,右者随身。”
又载:“皇太子以玉契召,勘合乃赴。亲王以金,庶官以铜,皆题某位姓名。”
唐明确太子持有玉鱼符,亲王金鱼符,庶官是铜鱼符,鱼符上均题有姓名。
除了鱼符,唐官府又增加鱼袋的区分方法,不同等级的人携带的鱼袋也有制度要求,不得乱带,否则越制。
鱼袋,顾名思义,用来盛放随身鱼符的袋子。
韩愈诗云:“不知官高卑,玉带悬金鱼。”
在《新唐书》中也明确各等级官员佩戴鱼袋的要求:“三品以上饰以金,五品以上饰以银。”
《唐会要》记载:“景云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赦文,鱼袋,着紫者金装,着绯者银装。”
紫者和绯者是唐朝官服制的一种,紫色必须是三品以上的标志;绯者是五品以上的官服。
在唐朝一段时间内,鱼袋在官员去世后,是要收回的,到了唐高宗永徽五年内,下诏调整这规则。
《唐会要》记载:“永徽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开府仪同三司,及京官文武职事四品五品,并给随身鱼袋。五年八月十四日敕,恩荣所加,本缘品命,带鱼之法,事彰要重。岂可生平在官,用为褒饰,纔至亡没,便即追收。寻其始终,情不可忍。自今已后,五品已上有薨亡者,其随身鱼袋,不须追收。”
在《全唐诗》中关于鱼袋的诗句较多,侧面说了唐人对这种身份区隔是有共识的。
李廓《长安少年行十首》云:“倒插银鱼袋,行随金犊车。还携新市酒,远醉曲江花。几度归侵黑,金吾送到家。”
银鱼袋是长安少年的身份象征,不过李廓这人也不差,稳稳官二代,元和十三年进士及第,官拜刑部侍郎、刺史。
他还有一个标签,“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的著名诗人贾岛好朋友一枚。
刘禹锡在得知友人升迁,写诗表达庆贺,他在《酬严给事贺加五品兼简同制水部李郎中》写道:“九天雨露传青诏,八舍郎官换绿衣。初佩银鱼随仗入,宜乘白马退朝归。”
当然,鱼符也是官职的代名词。
陆龟蒙在《送董少卿游茅山》曰:“威辇高悬度世名,至今仙裔作公卿。将随羽节朝珠阙,曾佩鱼符管赤城。云冻尚含孤石色,雪干犹堕古松声。应知四扇灵方在,待取归时绿发生。”
这其中的“”曾佩鱼符管赤城”就是代表一种官职。
唐朝的鱼符、鱼袋的等级关联一直影响到后世,一是身份象征,二是职务待遇,就如同后世的官场、职场领导人,不同职位不同待遇,不同的出行标准,不同的办公房间标准,殊途同归而已。
第二,鱼符是出入门的凭证。
鱼符是出入宫门、城门等门的凭据。《唐会要》记载:景龙元年十月,敕宫殿门、皇城门、京城门、禁苑门、左右内外,各给交鱼符一合,巡鱼符一合,左厢给开门鱼一合,右厢给闭门鱼一合。左符付监门掌,交番巡察,每夜并非时开闭,则用之。
从这段史料可以得知,用于进各“门”的鱼符有开门鱼符、闭门鱼符,各左右一符,开门鱼符与闭门鱼符不能拿混用。另有规定,鱼符“左二右一,左者进内,右者随身。”
唐官府规定,官员及命妇出入宫门皆有门籍,由监门卫负责,用鱼符来验明身份。
又规定,唐朝周边已归属的藩属国,要出入境也得凭借鱼符。《文献通考》记载:蕃国亦给之,雄雌各十二,铭以国名,雄者进内,雌者付其国。朝贡使各赍其同鱼而至,不合者劾奏。
第三,是军中封赏之物。
鱼袋是稀罕职务,作为军中有功人士的封赏,在唐朝也是流行的。
《唐会要》记载:量军大小,各封金鱼袋一二十枚,银鱼袋五十枚,并委军将,临时行赏。
第四,官员上任的凭据。
这种鱼符用铜制成,分为左右,左留京师,右给州郡(上任的地方)。新官上任,给官员左鱼符,到了上任地方与右鱼相勘合,即证明这不是冒牌的官员,就可以进行官职交割。不过这个方式在唐朝,一会使用一会废止,也够折腾了。唐德宗贞元三年(公元787),又重新恢复。
第五,调动军队。
军队保证国家安定、统治者安心的特效良药,虽然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是,如何控制好军队,及时发布消息,这是有讲究的。
史料记载,唐朝已不用虎符了,调兵用约定的方案,发兵时颁下左符,与军队存有的右符进行勘合,如勘合无误后要马上发兵。
在这三种情况下,官府要对使用鱼符的人进行处理,一是勘合无误但是未及时发兵,这等同违背命令,判处2年徒刑;二是左右符不相合而不迅速奏闻者(上报)也判处2年徒刑;三是要交回的左鱼符,违反一定期限没有归还的,判处1年徒刑。这左符不能在军队,必须要带回。
虎符也好,鱼符也罢,实际上是一种“权利凭证”,和现在的身份证性质方面有着较大差距。
鱼符分为功能性鱼符和随身携带鱼符,功能性鱼符用于调动军队,出入门、出入境、上任等,在需要时与朝廷使臣的另外一半鱼符合二为一,验证后可以了。而随身携带的鱼符,更多的一种身份的象征、一种时常出入门禁的通行证而已。
(以上为部分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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