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准备用毕生的心血在城里买个房,于是四处寻找,结果看到一处贴着的出售通告,然后跟卖主联系,爸妈和弟弟看了房之后都喜欢,边套,采光好,通风。理所应当地进入了谈价钱的阶段,经过几次三番双方决定33万6成交,分三次付。
合同签好了,首款付好了,过了一个多月又说不卖了,理由是房子的女主人不同意,价钱便宜了(其实按市场价也不便宜,她要求要35万,也就一万多块钱的差距),后来好说歹说又会卖了,过了一段时间又说要换合同,那我们也同意了,中间还有几个拿各种理由卖与不卖的回合我就省略了,过了五个多月又是不卖了。
妈妈被他们搞得心力交瘁,决定不要了,于是进入退钱阶段了,他们两夫妻确实搞笑,男主在女主就不在,女主在男主就不在,他们又硬要两人一起才会还钱。
他们那时是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才打算卖房的,20多万在他们那半年了,估计资金充盈了,就不卖了。反而我们得求着他们还钱,这理真不知该怎么讲了。经过我们三寸不烂之舌,通知于情,晓之以理,而且只想要回来本金,利息随便给,不给也算了的态度才把这买房的事告一段落。
当他们用着七旬老人的钱打着卖房的幌子去运作的时候,心不知道会不会痛,我始终觉得人欺人是欺不到的,因果报应都会一一返还。
在人类中,人人具有的品德,与每个人特有的众多的缺点相比,其比例并不更大显然,世界上最普遍的事物,并不是良知,而是善良。而他们却一样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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