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不明所以的小说,居然令我觉得很棒!
不是卢修斯神奇般的冒险经历不是他以十一岁的小小年纪伙同司机布恩偷了自己祖父那辆在当时价格不菲的汽车令它跟着骡子穿过泥潭从阴郁的那座名为约克纳帕塔法的村庄来到大城市孟菲斯,住进宾福德和瑞芭那间名为盖育苏旅馆的妓院,这栋房子的大门似乎永远都被一个女仆用她带钥匙的锁锁在大门后面,以防止米妮那颗耗费她半生积蓄的金牙最终不可避免地被奥蒂斯从内部偷掉。 在这所神奇的房子里卢修斯布恩还有那个跟屁虫外加话痨耐德结识瑞芭科丽但我更乐意叫她埃弗碧还有米妮;不是因为布恩那蛮憨如牛般的武断作风以及一如既往地连发五枪却从来没有一枪能命中目标,甚至有时候还会打中从旁路过的一个胖姑娘的屁股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喊大叫要死要活最后只能赔偿她一件漂亮裙子来止血了事;更不是在波什姆还是帕夏姆这个几乎鸟不拉屎的偏远小镇,卢修斯凭着一股子不知道哪儿来的非德行冲劲骑着那匹用汽车换来的,在比赛时从不知往前跑为何事的所谓赛马,据耐德亲口所述这匹在对手麦克威利的阿克隆听到比赛开始的命令就跑出两个马身以后才开始挪动步子并且始终跟阿克隆保持落后半个马身的家伙,对沙丁鱼情有独钟,是的,当别的马在吃草吃玉米吃任何其他植物的时候这匹已经提前进化好的马却改吃沙丁鱼,而且闻到前方有沙丁鱼的味道就仿佛打了鸡血一般冲过去丝毫不顾前面是赛道还是荆棘。
这些都不是,我说的是耐德。
这个黑人突然出现在那辆车的后备箱里时,我只觉得他是个整天只知道啰里啰嗦唠叨个没完并且光说不练只爱惜自己那身衣服而不肯下淤泥里推车跟卢修斯争夺把方向盘机会的家伙,居然未经邀请一路跟卢修斯和布恩到达孟菲斯,并且用那辆当时还没有几家能买得起的汽车换了一匹在比赛时不肯跑步的赛马,然后又企图用这匹叫做闪电的赛马进行比赛而赢回那辆汽车,这无异于把这匹以高换低的赛马再送回别人手里,看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头脑发昏的家伙到底头脑里装满了屎还是长途跋涉让他脑子辨不清方向了,毕竟用相当于一批赛马十几倍价钱的汽车换一匹马,然后把这匹马送回到对方手里的事情不是人人能干得出来的。但是后来,我们看到他不仅为了拯救博博力挽狂澜让这匹马跑了起来,还以三比五的倍率赢了大量现金,而赢这笔钱还不是在他计划的目的之内,他的目的是不但要让博博脱离苦境,还要把卢修斯安全带回他祖父的手上,还让米妮那颗金光闪闪的被盗金牙又安然无恙地返回她的脸上。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出来的。
我们所能看到的是,正义得到了伸张,邪恶或者说调皮得到了惩处,所有的事情在偏离约克纳帕塔法四天(实际上不止四天,但按照卢修斯的说法就是只有四天,这四天是按照从他们到达那座白色建筑开始计算的,我们也姑且按照卢修斯的算法。)以后又再次安然无恙的回到正轨,汽车还是那辆汽车,除了多跑几十公里以外没有任何改变,博博还是那个博博,他从被骗负债累累到回归正常生活,并且没有丢掉工作,布恩还是那个布恩,他除了脸上多几道疤痕也没有太大改变,恐怕以后也不会有太大改变,当然,约克纳帕塔法还是那个约克纳帕塔法,这里的人们从前怎么生活以后还将继续这样生活下去,米妮还是那个米妮,脸上的金牙依然闪闪发亮,而那个身躯高大的埃弗碧脸上除了肿起来又消下去之外,可能还多了一个叫布恩的丈夫,从那栋白色房子走了出来,改作照顾老人为职业,当然,可以顺便提一下瑞芭,也还是那个瑞芭,口袋里多了一些钞票。
可能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卢修斯很可能不再是四天前的那个卢修斯,他十一岁的幼小心灵所信奉的信条,那个不撒谎的信条,可能在祖父的帮助下微微有所修正,可能他从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公子哥变成一个敢于在马背上跟别人一较高下的骑手,很可能他的内心在德行与非德行的挣扎中很清楚地明白了哪一方占据了上风,从一个如同布恩一般永远长不大的十一岁孩童智商变得慢慢接受了成人世界的道德规范,他的信念慢慢变得坚定,这大概就是我们今天所称之为的那个词:
成长。
——Mar 23《The Reivers》 William Faulk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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