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曼底王朝
回顾诺曼征服前的英国,这一段历史被称为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时代,即西萨克森王朝。不过实话实说,这个时候的英国王朝多少是有点名不符其实的。起码,经常被强悍的维京人和丹麦人欺负地抬不起头来,很是没有面子。
西萨克森王朝(829-1016年)
英格兰曾经历过罗马帝国的统治,在罗马人撤走后,进入了小王国、小部落联盟混战的时期,到6世纪,入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形成了七个王国(部落联盟)。威塞克斯王国逐渐强大起来,829年国王埃格伯特压服了其它王国,成为英格兰的共主。但与此同时,英国也进入了“恐怖的维京人时代”,遭到北欧海盗一波又一波的入侵。埃格伯特的孙子阿尔弗烈德因为成功地抗击丹麦人入侵,以及营建伦敦、组织编撰《阿尔弗烈德法典》、《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等功绩而被后人尊为“大帝”(the great)。威塞克斯王朝传了15代国王,到埃德蒙二世时,终于无力抵挡丹麦人,被迫与丹麦王克努特分治英格兰。1016年埃德蒙二世死,克努特兼并了整个英格兰,开始了丹麦王朝的统治。但在1042年,威塞克斯王室后裔“忏悔者”爱德华以母系血统继承了丹麦人的王位。
阿尔弗雷德大帝统一英国后,英国历史上首次获得了一个国家的身份,但老实说,这个所谓的国家也只是像个“国家” 而已。她只是在外在的形式上获得了统一的组织,但必须要指出,就国家的本质而言,此时的英国还差得很远。国家是一个主权的概念,或者说观念的表达,在古代社会,这种表达一般的表现形式是皇权的建立,或者稍微弱一些的王权版本。但此时的英国显然还看不到这种抽象权力在整个社会中的全面实现。
具体地说,在诺曼征服前,英国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贵族民主制,国王和贤人会议,也可以叫元老会议,或者贵族会议,共同实行统治。国王虽然把一些政治权利下放给了教俗贵族,但不普遍。当时也曾出现过国王的赐地,但这种赐地是无条件的或者仅以服军役为条件,并没有建立起国王与受封者之间的君臣关系。或者说,这个过程更像是交易,而不是伦理行为。
也就是说,此时的英国国王本质上也不过是个大贵族而已,他这个身份并没有凌驾于全体国民和贵族之上的绝对权力,当然也就不具备代表国家的能力。学究一点地讲,就是政治伦理,以及英国社会伦理的发育还停留在非常浅表的层面,根本没有什么成熟性可言。此时的英国在政治上应该说是落后于欧洲大陆的平均水平,因为她缺乏王权的要素,民主水平太高。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话,民主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它的好坏是要看具体条件和具体内容的,当然,专政也是。
俗话说,缺什么补什么,个人是这样,国家其实也差不多。理解了这一点,大概就能理解所谓诺曼征服对于英国的历史意义,以及诺曼征服能够得以实现的深层历史缘由了。
诺曼征服
公元1066年初,英王忏悔者爱德华(1042~1066在位)死后无嗣,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二世被推选为国王。
英国人喜欢给自己的国王起外号,比如这位忏悔者爱德华,在以后的历史中我们还能看到很多好玩的外号,这显示了英国人天生的幽默感。相比较起来,我们中国人更热衷于给死去的大人物们,尤其是皇帝老儿加谥号,好像显得有点沉闷了一些。
至于这位继位的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二世,资料上说他有盎格鲁—撤克逊血统,这其实并不是废话,一般情况下,我们会认为作为以盎格鲁—撤克逊人为主体构成的国家的国王,怎么可能没有自己民族的血脉呢? 可实际上,这个时候的英国长期以来是被丹麦人统治的。就连刚刚去世的前国王爱德华先生也只是靠着母系的血缘关系才从丹麦人那里获得了王位,据说主要还是因为丹麦人实在是因为自己国内的事情,忙得根本顾不上管英国人的事,才会有了这样的结果。一句话,当时的盎格鲁—撤克逊人实在活得很是可怜。
哈罗德二世其他的资料很少,我们也就不再深究了,毕竟,他只是英国历史上昙花一现的人物,据说死于战场之上,而且也没有什么特别让人难以忘怀的故事流传下来。
继续说诺曼征服的故事。话说哈罗德二世即位后,诺曼底公爵威廉表示不服,并声称这个英国王位应该是属于自己才对。先来介绍一下这个诺曼底公爵威廉同志吧。
公元1027年或1028年,威廉生于法国诺曼底法莱斯的法莱斯城堡。威廉是诺曼底公爵罗贝尔一世惟一的儿子,同时是英格兰王后诺曼底的爱玛的侄孙(她曾经先后是爱塞烈和卡纽特大王的妻子)。他的母亲莱乌是罗贝尔一世的女仆,威廉是私生子。
按照他的父亲的遗嘱,1035年,在威廉七岁时即位成为诺曼底公爵。敌对的诺曼贵族阴谋篡夺威廉的地位,杀死了威廉的三位监护人。然而威廉得到法王亨利一世的支持。他在15岁时被亨利封为骑士。到威廉19岁时他成功的处理了叛乱和入侵的威胁。
显然,这是一个从小就在血与火之中长大的狠角色。不过他为什么要强调自己具有继承英格兰王位的资格呢?虽然我们说,烧杀抢掠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但总得有个还能说出口的借口吧。此外,这里面还有一个不太为我们中国人所熟悉的背景情况需要介绍一下,这样很多欧洲王室和贵族之间发生的恩怨情仇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情况是这样的,在整个欧洲,各个不同国家的王室之间,可能也包括一部分比较大的贵族,他们之间的通婚是很普遍的。各个国家王位的继承也是通过这种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大致确定的,所以,在欧洲的历史上,经常能刚看到的情形就是,一个国王同时也是好几个其他国家的君主,或者身兼什么其他的爵位。他们经常会为这种称号发生或大或小的战争,这可不全是为了荣誉,每一个爵位,包括国王的称号,背后都是满满的利益归属。其实国王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大体上也就是一个更大的贵族罢了,没什么可稀奇的。
还可以索性比较简明地把中世纪,或者封建时期的欧洲看做一个整体上的“基督教帝国”,把这个帝国范围内的大大小小的封建君主,包括贵族视作这个帝国不同等级的管理人员,或者叫官僚,他们的政治地位本质上是平等的。用我们中国人熟悉的语言和逻辑来描述就是,教皇之下,人人平等。
如此一来,就好理解这些封建主,这些贵族之间的你争我夺对于民族国家之前的欧洲完全是正常现象,合情合理还合法。和我们东方人熟悉的逆臣贼子,犯上作乱完全不是一回事。在欧洲,世俗的最高权威是缺位的,本来就没有秩序,当然谈不上作乱之说。
让我们接着来说诺曼底公爵威廉先生要当英国国王的重大理由。
他的理由有二,首先,威廉自称,前国王,也就是忏悔者爱德华选中他为英格兰的合法国王继承人。如果真是这样,当然是可以的,好歹他和当时的英国王室多少还有些亲戚关系。即便没有,如果他能出具爱德华的有效遗嘱,以他的公爵身份,当然也有这个资格。不过显然,这只是威廉的一个托辞罢了。
看到英国人不买账,威廉又抛出了一个真正的重磅炸弹。他又声称,继位的现国王,哈罗德于1064年在诺曼底沿海的一次双方冲突中,被击沉成为威廉的阶下囚,曾经承诺如果自己将来登上王位,会将英格兰的王位让与威廉。威廉这回好像是有相当过硬的证据,估计是哈罗德当时为了保命所做的文字承诺吧。
还有一种说法。
威廉同时声称当他1052年在伦敦访问哈罗德时,后者许诺给他王位。在丹麦人占领英格兰期间,哈罗德流亡诺曼底,一生中许多时间在此度过。威廉援救了在蓬蒂厄伯爵领地遭遇海难的哈罗德,并且他们一起击败了布列塔尼公爵科南二世。在那种情况下,威廉册封哈罗德为骑士。
不管怎样,已经成为英格兰国王的哈罗德并没有让位之意。威廉同志想得到美丽的宝岛英国看来只能动粗了。他其实应该早已经迫不及待了,前国王爱德华死于1066年初,他都没等翻过年,到了这年的秋天他就开始了大举进攻英国。真可谓司马昭之心。
老天爷也是眷顾威廉,首先,恶劣的天气将他的横渡英吉利海峡的进攻计划推迟了好几个月,这次不在计划之内的推迟却给他带来了意外的惊喜。在这几个月当中,他成功地保持住了自己军队的士气和供应,这可能有赖于当时诺曼底地区,以及它所背靠的欧洲,有着远比英国强大的经济力量的支撑。
威廉的敌人,哈罗德军队的士气在下降不说,还遭遇到了一件更为不幸的事情。他们必须还要面对双线作战。因为又冒出来一个王位的竞争者,从挪威来的哈罗德三世,请注意,这两位对手只有名字上的相似性,没啥血缘关系。关于这位哈罗德三世,也没必要过多描述,反正他是挪威人,据说是听信了在英国内部权力斗争中失败的,逃到挪威寻求政治避难的一帮子落魄贵族的挑唆,在加上当时的挪威人看待英国基本上就像看待自家的后花园一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随心所欲。
总之这位哈罗德三世帮了威廉的大忙,他和英国人,他的哈罗德兄弟大打出手。最后虽然英国的哈罗德赢了,但也只是惨胜,实际结果两败俱伤,只能是便宜了诺曼底来的威廉。
至于这位哈罗德三世为什么这么做,他知道威廉要进攻英国的事情吗?这些都不得而知,就姑且权当那个时代的挪威朋友还不具备我们三国水准的战略规划和相应的情报收集能力吧,反正结果就是这样。
公元1066年9月末,威廉召集诺曼底、布列塔尼、皮卡迪等地封建主进行策划,率兵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迎战。10月14日,双方会战于黑斯廷斯。英军战败,哈罗德阵亡,伦敦城不战而降。12月25日,威廉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为英国国王,即威廉一世(征服者)。诺曼王朝(1066~1154)开始对英国的统治。残存的英国贵族顽强抵抗,均遭残酷镇压。1071年,威廉一世巩固了他的统治,获得征服者的称号。
诺曼征服对英国社会产生了什么样的实际后果呢?我们继续来引用。
诺曼人统治前的五六百年中,英国反复遭到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斯堪的那维亚人的进犯,其文化基本上是日耳曼型的。诺曼人虽是斯堪的那维亚半岛上维京人的后裔,但他们的语言和文化是属于法兰西型的。因此,威廉征服英国,使英格兰文化同法国文化发生紧密的联系(当代,这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但在威廉一世之前的几百年间,英格兰文化大多只同北欧文化接触)。其结果是,法兰西文化同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在英国融为一体。如果没有威廉,这种融合不会发生。威廉将当时先进的封建主义带入了英国。诺曼底国王与之前的英国国王不同,他亲自指挥一支几千人的武装骑士队伍,按中世纪的标准,这是一支强大的军队。诺曼人善于行政管理,使英国政府成为当时欧洲最强大和最有效率的政府。
以上只是一个总的政治和文化层面情况的概括性介绍,实际的后果当然发生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比如语言,风俗习惯,社会组织,军事组织,等等诸多方面。就简单拿语言的变化举个例子,威廉带来的诺曼人,也就是后来英国的上层统治者们使用的是当时的法语,而他们治下的广大人民却是盎格鲁—撤克逊人,使用的是所谓的中古英语,显然,这两种语言之间会发生相当多的融合,而这一切的结果恐怕就是后来的现代英语应运而生的基础。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就没必要一一列举了。
威廉在位的时候,还干过一件大事,必须要给诸位交代一下。他主持完成了英国历史上第一次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好像也是世界史上第一次如此规模和完备的全国性调查。当然,他不太可能是为了发展国民经济,主要是为了方便向贵族和封建领主们要钱,收税。
1086年,威廉派出大臣到全国进行调查,编成土地调查书(亦称土地清丈册),详细记载每郡多少土地属于国王,多少属于领主,各领主又有多少附庸,每个庄园有多少土地、牧畜,多少自由农民、依附农民、奴隶,多少森林、草地、牧场、磨坊、鱼塘等,领地上有多少货币收入。
编制清册的目的,是为了让国王详细掌握封臣的财产状况,从而要求他们严格履行封建义务。人们害怕这种调查,感到象是面临末日审判一样,因此调查清册被称为《末日审判书》。
据这次调查,英国当时的人口约150~200万,贵族约占4%,自由农民占12%,农奴及其他依附农民占70%以上。这表明诺曼征服后,农奴制迅速发展了。
最后,诺曼征服对于英国历史进程的意义是什么呢?
当然,诺曼征服给英国带来了作为一个国家在历史中前进必不可少的真正意义上的王权。但这种王权我们也必须得说,这只是让英国社会达到了和当时欧洲大陆处于同一级别的政治发展水平而已,还谈不上什么特别非凡的进步。
这次巨变真正的价值隐藏在历史的背后。它给当时的英国带来进步的同时,也埋下了变革的种子,这是一种潜在的,有生命的力量,欧陆国家是不具备这个特点的。这也是我个人认为的英国能先于欧洲大陆国家强势崛起的本质原因了。
这颗弥足珍贵的种子就是社会的分裂。诺曼征服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大规模的“斩首行动”,威廉用来自欧洲大陆的力量取代了当时英国本土,也就是盎格鲁—撤克逊人自己民族土生土长的政治精英,这就使得英国在一开始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的时候,其国家统治者,国王和贵族们和他们治下的人民是隔阂的。起初,他们用的连语言都是法语,两个阶层沟通的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随着时间的流淌,这种分裂逐步弥合,但是,俗话说,破镜难圆,这种弥合再怎么也无法重新铸造成铁板一块的状态。正是这种几乎先天的分裂导致了大英帝国的光荣革命,议会政治,以及工业革命这样的连锁反应,最终将英国带上了世界之巅。
此言非虚,因为近现代世界的整个走向就是不断地分裂,只有分裂才有所谓进步,创造这样的观念得以产生并发展。而英国,她是最先,或者说本能地适应了这种趋势的国家。
威廉作为征服者建立的这个王朝在英国历史上被称为诺曼底王朝,简称诺曼王朝。以下简介。
诺曼底王朝(1066年-1154年)
1066年,忏悔者爱德华临终前授意贤人会议选举哈罗德二世为王。但来自法国西北部的诺曼公爵威廉渡海征服了英格兰,他就是“征服者”威廉一世,建立了诺曼底王朝。威廉一世将大批诺曼贵族分封到英格兰,通过全国普查编制《土地赋税调查书》,加强了英格兰的王权。威廉一世的儿子亨利一世因为没有法定子嗣可以继承王位,死后被外甥斯蒂芬夺得王位,但亨利一世的女儿玛蒂尔达及玛蒂尔达的儿子亨利二世不服,打败了斯蒂芬,迫使斯蒂芬立亨利二世为继承人
诺曼底王朝建立者威廉一世与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王朝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忏悔者爱德华死后无嗣,威廉通过自己的姨祖母艾玛(埃塞烈德的妻子和爱德华的母亲),主张英国王位应该由他继承,理由虽然很牵强,但威廉的妻子弗兰德的玛蒂尔达是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王朝阿尔弗烈德大帝的第七代直系后裔,同时是法国国王的外孙女,她和威廉的婚姻提高了威廉要求王位的权利,威廉一世死后,王位由威廉一世与弗兰德的玛蒂尔达所生的儿子,威廉二世继承,这样英国王室的血统通过弗兰德的玛蒂尔达又回到了盎格鲁-撒克逊王朝上, 所有的英格兰和联合王国的国王都是弗兰德的玛蒂尔达的后裔,因为弗兰德的玛蒂尔达英国王室血统还保留盎格鲁-撒克逊王朝的血统
征服者威廉登基后称一世,在位21年。王位先后传给他的两个儿子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如此历经三王之后,“绝嗣断统”,也就是说这个家庭继绝了男性继承人。然而出自女系的继承人还有两系。先是威廉一世的外孙斯蒂芬登上王位。另一系不答应,结果爆发了一场夺位战。双方打得精疲力竭,议定斯蒂芬死后,由另一系继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