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现象,我们无力改变,只好发声,即使有些微弱,也会如黑暗之中的一点微光……
无耻
无齿是成长或老去的过程
有些人
把无耻进化成一层不蜕的死皮
死皮
不怕你戳
无耻的骨子表面是一层老茧
我早忘了什么叫丢脸
丟脸
你一定是误会了
早已丢尽的脸
只剩下一具丧心病狂的诈尸
诈尸
不知廉耻的灵魂
七月之外
都为活成人样进行诡异的辩解
辩解
相信我
某个三寸不烂的舌头底下
永远隐藏着让人作呕的所谓真相
真相
扭曲之后
披上华丽的衣裳
真相就是无法还原的证据
证据
圆的扁的方的
我使劲地搓
最后捏出一个有孔的所谓法律
法律
法律是个好东西
那些不是东西的东西
以此一路恐吓,高声掩饰一场装腔
装腔
无知的卑劣者
装模作样
逃之夭夭还放狠话:你给我等着
等着
漫长的时光
岁月不停雕琢
让等待化成逗比的小丑
小丑
上窜下跳的洗白操作
就像公开表演祼露泡澡
真特么是小丑的败类
败类
众生皆平等
似乎
不包括变异的败类
结束,也许是另一个开始,正是人生何处不舞台啊。
最近,在某平台发现了许多关于简书的议论,当中不乏是一知半解的参予者,更多是企图为自己洗白而扭曲真相的无耻之徒!
其中对封号的议论尤其热闹,只见违规者不知检讨过失,反而大义凛然发帖声讨——尼玛!好几个分明就是败坏简书风气的抄袭户!
最令我好奇的就是这一道问题:
事不关己,己不关心。
这道问题上不了热搜很正常,不过事隔几天之后的一则回复却很诡异:
很熟悉的一种恐吓手段,我不由得好奇搜索了这名用户——嗯,一个现居新加坡的法律行业从事者;是律师还是在律师楼跑腿倒也没明说……
如果是一个律师,发表言论能这么任性吗?这究竟是律师或者是流氓?又或者只是一个恶棍?
在记忆中,我记得某人有三个所谓的“代表律师”,其中一个就姓林,另外两个是姓孙和姓李。
我突然想起那个丢人的抄袭者:John Marti,一个从知乎大量抄袭文章的一名律师。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位姓林的律师难道就是………………诶,纯属猜测是不负责的言论,还是不表态为是。
当时看见这些扭曲言论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必须回应,至少多一种声音让不知情者参考也好。
可是想回复就得经过实名认证——在填写资料时,我所在地的身份证号却显示格式错误。
可供选择的格式有台湾、港澳——就是没有其他地区的身份证号格式多番尝试失败后,我只好无奈选择放弃。
可心中郁闷啊,故一口气将怒气接龙成三行又三行,无他,吐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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