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生活的算法》的作者布莱恩·克里斯汀和汤姆·格里菲斯提供过一种37%的方法。
我简单介绍一下37%方法的运用:
假设你打算在19岁-40岁之间,也就是用21年寻找理想的人生伴侣。
如果你相信37%理论,那就可以用这21年的37%,7.77年来交往不同的男士。
到19 + 7.77 = 26.77岁时,坐下来,确定“最基本的满意标准”。
然后,嫁给从那一天开始你遇到的,第一个好于这个标准的男士,并不再寻找更优方案。
再比如,你想在1个月之内买房子。
那你可以先用37%的时间,也就是11天看房,确定“最基本的满意标准”,然后从第12天开始,遇见第一个好于这个标准的,就毫不犹豫地下手。
用37%的时间找到“最基本的满意标准”,再用剩下的时间,选择第一个好于这个标准的,并不再寻找更优方案。
无论是选择爱情,事业,婚姻,朋友,最优决策只可能在理论上存在。
不要追求“最优决策”,而要追求“满意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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