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长沙岳麓区银建路一幼儿园出了一档子新鲜事。幼儿园的女老师和学生的父亲竟然走到了一起。
学生的母亲也挺威武的,在他们私下约会时,当场抓了个现行。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还没完,接下来公然强行拉着女老师游街示众,极尽羞辱。
好吧,事情彻底闹大了,一下子成为举国关注的谈资。
不少人义愤填膺地表示,这位母亲做的好,破坏别人的家庭,就得给她点厉害颜色看看,不然,她永远不会长记性。
也有人说,女教师并没有犯下太大的错,用这种方式对待她,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要吃官司的。
很坦诚地讲,我是赞成第二种说法的。女老师固然做法不妥,但是自家的男人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再说了,都是成年人,如果说彼此真的不爱,那就做到好聚好散,何必弄得满城风雨。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年轻时,每次听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内心就觉得特别的奇怪。
按正常逻辑来说,婚姻难道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吗?有了婚姻,爱情只能会变得更加牢靠和滋润。怎么就成为了坟墓。
如今,人到中年的我,终于弄明白了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没有任何的毛病。
爱情可以放荡不羁,婚姻则需要严肃对待,毕竟是过日子呢。很多以往被忽略的因素,都要进行重新审视。不然,就会导致严重的分歧。
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不是纸上谈兵,一切的美好更不能建立在虚幻中。
姑且把经济放在一边不谈,关键时刻,一份情,一句话,一个观点,都有可能成为婚姻终结的导火索。
老家有一位同学,挺老实,也挺能干,就是家境不太好。没有办法,就选择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
刚开始,一切都很完美,夫妻恩爱,相敬如宾。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伴随着孩子的出生,曾经的美好彻底消失了。
同学的意思,孩子要随父亲的姓,以便将来认祖归宗。妻子坚决不同意,还很刻薄地说,就靠你,孩子的吃饭都成问题,还有什么脸提要求啊。
她说的意气风发,趾高气扬,却不知同学的心变得拔凉。
很快,同学完全像变了一个人。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借酒消愁。有时候干脆夜不归宿。
这下好了,妻子更来劲,不分白天黑夜地说他是废物,还动辄就提出离婚。殊不知,同学等待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同学是净身出户的。但是没过多久,就重新组成了家庭。大伙问他,不厚道啊,是不是提前找好了下家。不应该这么快的。
他毫不隐瞒地回答,是,我的心在那个女人身上死掉,在这个女人身上重生,我会珍惜的。
还别说,同学现在的日子很好,儿女双全,有了一家小公司。谈及往日,他深有感触地说,我要是继续守在她那里,这辈子真的完蛋了。感谢她的放手。
作为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我始终认为,不管男女,一方面有了婚外情,不要太多的责怪,而是首先看自身是否有不妥之处。
任何时候,好的婚姻永远是延续爱情的温床,只有变质的婚姻才是爱情的坟墓。这样的说法,您如何看待呢?(文/孙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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