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马迁笔下的五位刺客,曹沫是唯一一个成功达到目的的,虽然他不如荆轲的名气大,但他也是唯一一个成功的刺客,凭借他的无畏死亡,有胆识,终于国家,的精神,也被不少人所歌颂,赞扬。
早在荆轲之前就曾经有过刺客突袭敌国君王为自己的国家带来利益的事情,这件事的两个人就是曹沫和齐桓公。
早在当年齐桓公还没有登基的时候,他的前任齐襄公去世以后,齐国混乱,当时有和他争夺皇位的就是他哥公子纠。而齐桓公上位以后,齐桓公要报复公子纠,于是攻打鲁国,在一番大战之后鲁国战败,当时鲁国的将领是曹沫,他为人英勇,虽然几次都败给了齐国,但鲁庄公并没有责备他,还继续任用他为将军。
后来鲁公想要用割地的方式来求和,曹沫是代表,在结盟以后,没想到曹沫直接上台用刀子劫持齐桓公,齐桓公问他想干什么,曹沫说,虽然齐国强大,但这么欺负鲁国可就不行了。再打的话鲁国可就要压到齐国的边境了,意思是,鲁国已经没有多大地方了。你自己想想要怎么办吧。于是齐桓公把之前占领鲁国的地盘又还了回去,于是曹沫放下刀子,回到座位上若无其事的继续聊着。齐桓公想反悔,管仲说:不能啊,贪图小利一时痛快,却会丢掉与诸侯之间的信义。于是曹沫之前战败的地盘又还了回去。
现在来分析一下曹沫能胜利,而荆轲却战败的原因。
其一,刺客最重要的就是智慧,勇气,和武艺。有智慧才不盲目的去刺杀目标。有勇气,才能面对敌人勇敢无畏。有武艺,才有可能去刺杀目标。而前两点荆轲和曹沫都有的。那就是第三点,曹沫是一个打仗的人,武艺应该是很精通了。在求和的过程中,四周应该都是有其他人的,曹沫冲上台去,用刀劫持齐桓公。这武艺不精是做不到的。而荆轲,喜好读书击剑,读书第一,击剑次之。也就是说,荆轲是读书人。刺杀秦王时,左手抓袖子,右手去刺,结果把袖子弄断了,没刺到。临死时,用匕首投秦王,也没投到,这些都是武艺不精的表现。
其二,曹沫和主人的关系和荆轲和主人的关系。当时曹沫是鲁国的将领,虽然与齐国打仗战败多次,鲁庄公却没有责备他,反而还是将它任用将军,这是君王对手下信任的表现,而曹沫也是忠于国家忠于君主。两人可是说是知己了。而荆轲那边,虽然荆轲之前一直是游荡的过程,但也被太子丹任用了。但太子丹只是利用荆轲来达到自己的私欲而已。能支撑荆轲去的是他的知己田光和他渴望被任用的心。可以说是士为知己者死了。两人虽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但曹沫的君主是十分信任他的,而荆轲的主只是利用他,而且还十分的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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