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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睁开眼,大脑一片空白。转了转眼珠,盯着天花板不一会儿,一种思念的心情不禁油然而生,在心室里徘徊荡漾,一时间不知所措,正欲抓住这种感觉,却被迎面而来的回声撞了个正着。
砰!这感觉被撞碎在地,一个个碎片都折射出两个字:想他!
心事因为清晰变得越发重了起来。因为不堪其重,让人迫切想找到解脱的方法,这种迫切就好像欲望,见他,变成了一种欲望。
紫菱一醒来便挣扎于期间。
有人说,人活着,有很多自己控制不了的事情。这让紫菱感到无奈。尤其在感情上更让她无奈。对!她喜欢上了一个叫余生的男人。
这跟男人戏很多,爱表演自己,在生活中喜欢表演自己,这是一份真诚的表演,为了引起大家关注并感兴趣的表演。高高瘦瘦的个子。卷而蓬松的头发。拎着提升逼格的公文包。他脸上无奈又搞笑的表情让人印象深刻,还有话语间玩世不恭的语气让人感兴趣,还有低头走路看起来像条狗的背影让人开心。
爱都是会让人变好的对吗?问题的答案还不明了。
年轻人刚出社会遇到挫折,过得不太好可能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像个小强一样顽强生存的女子,如果遇到了用在乎的方式褪去了她铠甲的男人,她该怎么做?
更有人识破了她:有脾气很正常,你如果遇到了喜欢的人你小女人的那一面就出来了。
就像在你自以为是讲荤段子的时候,有人接过话茬变本加厉一样的耍流氓。
嘶,这是一个有毒的社会。让紫菱感到好害怕。
脑海中有了这几多想法,竟然还是压不住那股子想念。
“余生,我好爱你。眼里只有我好不好?我想见你。”紫菱抓起枕边的手机,真想这样说。
但是,她没有。简单问好然后再无下文。
她有好多担心,有好多想法,让她不敢向前。也不知如何向前。
现实是何其好笑,又是何其刺激啊。又何其的让人不忍直视。
书上说,爱情是一件大事情,敢爱的女人是勇士。
紫菱知道这东西的厉害,害怕为此所伤。遂决定放一放,可谁知,在迷茫的时候,她首先想到的是这个男人,救命稻草一样的存在。紫菱此刻才明白余生已经变得如此重要。
一个认知轻易地推翻了她的加固后的壁垒。她又开始和从前一样无防线。
虽说爱情是一件伤筋动骨的大事情。可是,亲爱的,我要做那个女人。
你可能不知道,我对你像对自己一样。
如若要我再一次忍受痛苦的折磨,为了你,我愿重。你不知道我以前被折磨地嗜酒如命,活得醉生梦死只为能稍微好过一点。
这强烈的感情与那疯狂的发情有何不同。都让人奋不顾身。
如果,你已不在。那就让我像那首歌里唱得那样:“just gonna stand there and watch me burn,but that is all right.”(就站在那里看我燃烧殆尽,没关系)
可能书看得多了,自己也看不惯这样的疯狂了。那就一如从前,转为默默。即便我一次两次地死不了心,你也会帮我的,对吧。
你看,爱字在我口中,是能如此轻易地被说出口。无所归依到底经不起撩拨。
不论我生性如何,现实中,没有一处对得起虚荣二字。故,我又何必假装多情。
对,我就是叫紫菱,我稀饭的那个男孩叫余生。有些点滴就已足够。莫要误了人家。徒添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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