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淇上次离开的时候,女儿哭得厉害,沈漫拦住她,也抱着她哭了一场。当女儿一遍遍地追问为什么爸爸不去把妈妈追回来的时候,他不得不说了实话:“爸爸妈妈因为一些原因,没法继续在一起生活了,只能分开。”
他没有明说原因具体是什么,女儿才八岁,他担心孩子理解不了,也接受不了。他只能说,他和叶淇不能在一起了,即使这样隐晦的表达,他也悬着心,担心女儿无法理解。
可是,这句话说出来,虽然女儿还在哭泣,但明显哭声收敛了一些,再过一会,已经明显感受到,怀中的女儿情绪稳定了许多。
“爸爸,你是要和妈妈离婚吗?”沈筱艺从沈漫的怀中抬起头来,脸上全被泪水沾湿了,“为什么?”
沈漫愣了愣,离婚,这个词竟然先从女儿的嘴里说了出来,这让他有些措手不及。那一刻,他忽然意识到,他认为还小的孩子,懂得远比他以为的多。
“这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原因很多,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的。”沈漫想了半天,还是选择了回避。他不知道怎么去跟孩子解释出轨,更不知道怎么去解释何谓破镜难圆。
沈筱艺没有再问。沈漫也松了口气,他想,只要再等些时日,女儿慢慢地就走出来了,尽管她现在还很伤心,很不理解,但她毕竟还是个孩子,也许用不了多久,她就会淡忘了现在的感觉,只要自己能当个好爸爸,细心地爱护她,大概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可是,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天,女儿却在一个早晨,沉默地侧躺在床上,连上学迟到都不顾了,一个人对着墙壁默默流泪。
沈漫忽然就难受起来,他伸手拍了拍女儿的肩膀,柔声道:“筱艺,怎么了。”
“我梦到妈妈了,我叫她,叫得很大声,可她就是不理我。”沈筱艺抽抽搭搭地说,听着自己的声音,反而更伤心了。
“只是做梦了,不是真的。”沈漫柔声安慰道,“先起来吧,该上学了。”
“可我想去找妈妈。”沈筱艺转过身来,眼睛红红地,“爸爸,我还能见到妈妈吗?”
“当然能见到,妈妈永远是妈妈,她只是不在这个家里和我们一起生活了而已。”沈漫耐心地解释着,将女儿扶起来,帮着她换好衣服,从今往后,在这个家里,他不仅是爸爸,也得学着当妈妈。
“我答应你,这个周末,你可以跟妈妈一起出去。”沈漫推着女儿走出卧室,“但是,今天你得先上学,快洗脸,再晚真的要迟到了。”
沈筱艺破涕为笑,小跑着去了洗手间。沈漫看着女儿的背影,暗暗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一边是转岗的事情有了希望,沈汇芬虽然将时间延后了一周,但毕竟不是完全拒绝,只要再等一等,转岗的事就成了。只是时间的问题,他不担心。
所以,沈漫一连几天的心情都不错,即使还有病人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他也不像之前那样在意了。如果病人愿意找他看,他便微笑着接诊,如果病人不放心还是不肯让他看,他也不多解释,只是微笑指引病人去了隔壁。
甚至,接到沈汇芬的电话说她去接筱艺,他还有心情在下班之后出去逛了逛,也没有特别的目的,就是闲逛。以往只要下班,心里总想着赶回家做饭,可现在,吃了几顿外卖以后,他觉得,其实偶尔在外面吃吃也是可以的。
他走了很远,打算走到前面的天桥就回去。
天桥台阶口处站了三个人,推推搡搡,一个老人激动地说着什么,两只手臂在空中挥动,他好像不想过天桥,但又拗不过身旁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男的抱住老人的腰,一边把老人往天桥上拉,一旁的女人帮忙捉住老人的手臂,僵持了好半天,老人终于累了,不再挣扎,被年轻一些的男人扶着上了天桥,走到对面去了。年轻的女人没有跟上去,站在原地看着老人离开,见那两人都到了对面,才回转身来。
她刚一转身,脸上的表情忽然全都活动起来,不算太大的眼睛睁得大大地,嘴吧张了张,下一刻便大笑起来,一头蓬松的短发都跟着晃动,她笑着叫道:“嗨,医生大侠!”
沈漫怎么也想不到,这样闲逛着,也能遇到方歌。他一直认为,旅行中的那次偶遇只是偶遇,见一次,以后也就不会再见了。
“你不记得我了?我叫方歌,在酒店里我们一起吃早餐了的。”方歌走近些,她的个子比叶淇高一点,只比沈漫矮半个头。
“我记得你。”沈漫忙点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并不擅长跟陌生人聊天,只得胡乱问了一句,“你怎么在这里?”
“我就是本地人呀。在外面玩了好久,总是要回来的。”方歌看了他一眼,眼珠子转了转,“你是不是刚下班,还没吃饭吧,我也还没吃饭呢,走,一起吧。”
沈漫下意识地摆摆手,可方歌已经从他身边擦身过去,指着前方路灯的方向说:“我知道那里有一家馆子做得不错,就去那里吧。”
说着,她已经朝前走去。根本没有给沈漫说不的机会,好像笃定了沈漫一定会跟上来一样。
沈漫竟然真的转身跟了上去,那准备摆动着表示拒绝的手才扬起来挥了半圈,又重新垂了下去。不过是吃顿饭而已,走了这么远,正好自己也饿了,这没什么不好的。沈漫在心里嘀咕着,像要说服自己一般。
其实根本用不着说服。方歌在前面带路,步履轻快,她穿着一套休闲装,粉色的帽子随意地搭在背上,走路的时候,头发跟着步子微微地晃动,像一只跳着的小兔子,活泼地,带着活力与朝气。根本不需要说服自己,这种活力让他觉得放松,他立刻跟了上去,那是不经思考便做出的选择。
“快点呀,就快到了。”方歌回头叫道,“我真的饿了,恨不得立刻飞到桌子旁边去。”
沈漫加快脚步,笑起来。
方歌带去的餐馆不大,门脸只有一点点,挤在旁边两个闪亮的招牌中间,不太起眼。但进去以后,才发现内部空间其实很大,一条细长的走廊深深地通向后面,两边的房间里都坐满了客人,屋子里的隔音不太好,笑闹声和碰酒的声音密密匝匝地从各个地方传出来,在屋子里飘来飘去,十足烟火气。
走廊尽头处,竟还有一个大棚子,里面摆着七八张方桌,供散客用。这棚子是在室外搭建的,搭得很简单,但比室内的屋子里清静多了。一棵大树的树干冲破了棚顶,直伸到外面去,看着另有一番趣味。
“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随便找了个位置落座,就在那颗大树干的旁边。沈漫见方歌娴熟地点了几样小菜,连菜单都没看。
“以前男朋友带我来过一次,我觉得还不错,就记住了,又多来了几回。”方歌将餐具一一用水涮过一遍,摆在沈漫的面前,一副招待客人的架势。“别看这里门脸不起眼,生意可好了。”
“男朋友?就是刚才往天桥上去的那个人吗,你怎么不叫上他一起吃?”
“啊?”方歌愣了愣,大笑起来,“你什么眼神啊,那是我堂哥,比我大了近十岁,我怎么会找那么老的男朋友?我跟男朋友早分了,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对不起。”沈漫有些局促,随便一开口就问出这样的答复。
“这没什么呀。”方歌又笑起来,她的手臂放在桌面上,身子微微前倾,歪着头仔细看了看沈漫的脸,“你是不是很少跟人聊天的?”
“啊?”突然被一个不熟悉的人说中了实情,沈漫只觉得耳根有些发热。
“看,脸都红了。”方歌的身子向后靠在椅背上,姿态很放松,她的手指头在桌面上轻轻地敲,表情神叨叨地,像个算命先生。她忽然眯了眯眼,好像终于算出了点什么似的,“我猜猜,大概你连这种小餐馆都很少来,是不是?”
沈漫点头。她猜的一点没错。叶淇是看不上这样的小餐馆的,她选的地方,大多装修得很有特点,灯光很漂亮,餐厅里很安静,绝对不会像这里,随便一盏什么灯,能把屋子里照得亮堂就行。
“你这就不懂了。”方歌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好吃的东西都是藏着的,只有在这样的小馆子里才能找到。”
一盘菜上来了,黑乎乎的鳝鱼细细地盘成一个个圈,老板亲自上的菜,一脸和气地说:“慢用。”
方歌也不客气,夹起一个鳝鱼圈,咬住头部靠下的位置,筷子微微一使劲,嘴里拉下一条肉丝下来。一抬眼见沈漫看着自己,她放了筷子,不好意思笑笑:“你别看着我,你也吃呀。你这样看着,我都快吃不下去了,你是瞧不见你那眼神,总让我觉得自己是不是该装得淑女一点。”
沈漫又笑了,他笑着低下头,也夹了一条盘鳝放在碗里,轻声道:“以前出门都是叶淇带着,她说去哪就去哪。她不喜欢小餐馆,所以,我也很少来。”
“叶淇?这又是谁?”方歌问。
“我妻子。哦,不对,应该是前妻。”沈漫学着方歌的样子,撕下一条肉来。这家餐馆的口味的确做得不错,麻辣鲜香的味道在口腔中爆开,令人食欲大开。他用筷子将被撕掉了一条肉的鳝鱼翻了个面,继续道:“她也不爱吃这些菜,嫌吃起来不好看,所以,这些菜,我也很少吃。”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这次方歌不笑了,她小心地观察了一下沈漫的表情,换了个话题,“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总不能每次见你,都叫你医生大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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