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班时的贫困,曾让我不止一次的想到要辞职。而每每把这个念头跟大哥说起,总是被大哥用各种理由制止。大哥说,钱不够用,可以去找他要。
于是,有一次,我真的去找他要钱了。那次我是头一天去的武汉,找一个朋友玩,第二天才去找的大哥。不曾想第二天突然降温,明显我的衣衫看上去就有些单薄。大哥看了,自是一番批评,说我穿少了。我不说是头一天过去的事实,却说是因为工资太少没钱买衣服。大哥立即给了我五百块钱,让我拿去给自己添置衣服。
而那时的我,拿着钱,想都没想,直接就去了位于中山公园对面的武汉商场,给自己买了两件衣服:一件羊毛衫、一件呢子外套,两件衣服花去了474元。和迟哥说到这个事的时候,迟哥有点不敢置信的问我:这完全不像你的作风啊?你怎么舍得的?你买两件衣服花了那么多?你能告诉我那时候的五百元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吗?“五千!”迟哥咂舌,说:你这也太败家了吧?拿着那么低的工资,却敢去进行这么高的消费,你就没想着要把这个钱留着慢慢的用吗?
真没有。当时花这笔钱,应该是有点赌气的。心里想的是我原本打算辞职的,既然你不让,那我就花光你的钱。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当时实习时,我的带教老师们买衣服动辄几百上千,所以虽说我的工资很低,倒也没觉得五百块钱买两件衣服有多么奢侈。而且,当时的我也没有什么忧患意识,手里有钱,就想花掉,从来不去想该不该?值不值?
不过随着后来日子越来越艰难,也不好意思总找大哥开口要,再加上老妈来到我身边,我总算是没有将那种败家的生活方式继续下去。
等到改变了生活方式,日子也就慢慢的朝着好的方向进展,而那辞职的念头,也终于从我的脑袋里清除了出去,然后一直在这个单位坚持工作到了三十一年之后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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