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个学习群,有两位老师发生了争执。
争执的焦点是,A认为B讨厌她攻击她,做什么事都针对她。A说我觉得我也有很多地方值得人佩服呀。
看了以后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其实,讨厌也罢,佩服也罢,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的,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感受。你的言行一出,自然会呈现给大家,人人都会有自己的感受,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对某个人的印象,这个印象或好或坏,是以点滴的细枝末叶加上个人的主观感觉为依据,不以哪个人的意志而转移。
每个人心里都是有标准的,这些标准的集合便形成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自古以来国人比较推崇德才兼备。光有才而无德或许你会有一些个人成就,但少有人支持,终究走不远,因为我们的主流价值观认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毕竞这个世界是合作共赢的世界。而如果你有德而寡才,最起码你不会对人有害,还可以当做朋友处。
可见有时有德比有才更重要。
今天看到一个关于“德”的说法,觉得很有意思,文中说,什么叫“德”,“德”就是你让你周围的人得到了你就有“德”,这个“得到”是广义的,无论是精神的,物质的,有形的,无形的,或者是情绪价值的,审美价值的。只要跟你有交集的人都可以从你身上有“获得感”,那你便是“有德”之人。
相反,便是“无德”之人。
例如今天群里争吵的这两位老师。
B给我的感觉,单就在这个群里,她的分享让我“得到”了,她是一名数学老师,同时也是一位心理咨询师。无论她在群里分享她的小花园的美好,分享她在数学课上同学与她的生动互动,分享她由数学理念关联到心理学理念给人的启发,以及她对心理咨询个案的理解,她对人对物的感受,没有象有些人那么咄咄逼人,那么激烈极端,没有那么消耗别人的情绪价值,相反是温和的,润物细无声的,有节制的,而且没有主观和客观的“炫耀”,没有那么多的“自恋”需要满足。
而A的做法恰恰相反。
她之前“被”出群过,再次进群虽说已变得温和了很多,但是那些攻击的东西,那些尖利的东西,硌人的东西仍在。自从我进了这个群,我从A那“得到”的是受伤,受害,她还在群里无休止的争执,攻击,甚至谩骂,是属于一有情绪就歇斯底里张牙舞爪的人。如果套用今天书中的理念,那他带给别人的都是负性情绪,不但没有给到对方,反而剥夺了别人的平和、宁静和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所以有德与无德,便是得与不得,刚好符合了当下很多人都在倡导的“利他思维”,只要你是“利他”的,你让你的周围的人“得到”了,那尊敬与受欢迎是自然而然随之生发的。
所以我想对B说,你用你的利他让我以及其他人“得到”了,得到了美的滋养,知识的涵养以及智慧的启迪,那你便是“有德”之人。
相反,针对A,你没有让别人“得到”,反而有了更多的剥夺,你收获群友的厌恶似乎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了。而你又对此毫无觉察,我无话可说。
或许A应该去思考一下“德”与“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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