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后来怎样?”似乎恍然从回忆中惊觉,赵元一时觉察到自己说错话,忙改言道,“我是说……”但他发现再找补也是无济于事,觉得很窘迫,又沉默下去了。
“赵老师,您帮了我,我现在过得很好,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当年的事,不是您的错。您是这么一位好老师,家里贫困时,您帮了我,后来我妈生病住院时,您又捐助我,在学习上也非常关心照顾我。没有您的帮助,我是过不来的。”
“后来我被学校开除,本来是想回校接书,像您嘱托一样在家里好好学。这样我还能照顾我妈。不过,也是好笑,那天我都到了学校门口,我却没有勇气进去了,站了一会儿,我又走回医院了。之后,我一直在医院里照顾我妈,很忙。可是不到半个月,她的病情突然恶化。医生了解我们的情况,再治也是耗钱,建议我们回家去。我妈倒是很坦然,只是放心不下我。可我也放不下我妈,坚持要治疗。但再坚持又有什么用呢?这半个月还是靠您这一千块勉强撑过来的。于是,在我妈的坚持下,我带着她回家了。三个月后,人就走了。”
“人走后,村里一个人在广东开厂子。我爸之前在他那里做事。他们小时候玩得好。我就去他那里上班,给他打工。后来遇到风口了,大赚一笔发了财。对我来说,也算苦尽甘来吧。”
长信说得很简单,但赵元知道除了说得出的苦外,剩下的就是太多说不出的辛苦。他明白长信这么说是为了让他少点愧疚,他也确实好受不少。长信还有很多没说,赵元不便再问下去。
赵元留着长信吃完晚饭后,正准备出门送长信的时候,他的儿子赵立轩开完会回来了。他们在门口简短地对视,,匆匆打了个照面,长信就告别离开了。
“爸,学生来看你了?”
“比你大一届。饭给你热着,快去吃。职称评得怎样?有些事还是要抓紧,要重视。现在什么都很复杂。”
“您还是多注意自己身体吧。上次那个医生联系得怎样?”
“弄好了,你别担心。多亏了我这个学生。”赵元自从几年前因为身体过度劳累,打球时伤了脊椎,落下病根,愈来愈严重,不得不提前退休。长信得知后,联系了最有权威的医生给他治病。
从赵元家里出来后,傅长信径直回了老宅。老宅在市中心地带,极为清幽。所谓“大隐隐于市”,绝不单单是飘然超脱的隐逸。
“凝望眼,极目关山遥远。思想君亲肠寸断,怎消忠孝怨?回首羝羊散乱,与两个野人为伴。试把节旄来一看,表我君亲面。”
园子里搭了戏台,正唱的是《牧羊记》。那苏武手持节旄,望着苍天哭告。
方刚一身唐装,正坐在亭子里,隔着假山流水听戏。
“爸,”傅长信悄悄走过去,俯身在他耳边轻喊一声。
方刚似乎听得正入神,被这么一捉弄,又惊又喜地拉住长信的手,大笑道:“怎么小猫似的没声啊?”
“怎么,被吓着了?老头,胆儿这么小!”长信笑着,顺势坐了下来,捏了一块糕点吃。台上还在唱戏,隔了一山一水,从远处飘来,恰如其分。
“我拚一命丧黄泉,誓无他怨!早难道意回心转!为君守节,为亲保全,何曾为一身上苟延?”
“这离愁怎放寛?我身似秋霜难苟延!我的忠心,铁石样坚!”
“阿信,这次回来就别走了,外地的事让方杰去处理。剑走偏锋,不破不立。”方刚敲打她,让她去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业务。
“若要生还,若要生还,除非是插翅做南来孤雁!”开车离开老宅后,长信疾驰在公路上,唱的那出戏犹在耳畔。
苏武忠洁,李陵浩然,可终抵不了皇颜一怒。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好一出《牧羊记》!
长信笑了。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方刚时的样子。他们是在余忆狭窄的出租屋里见面的。方刚不仅是余忆的房东,也是他老板。余忆在他手底下运货,干一些倒卖的活儿。那时她极其狼狈,刚从警察局里出来,精神还有些恍惚,躺在床上一声不吭。余忆非常着急,却不是为她担心。
“三个人?明明就一个!你他妈这也弄错了?!”
“钱呢?”
“人都弄错了,还谈什么钱?都快完蛋了!”
“急什么,怕人找上门来?”
“找上门?”余忆冷笑一声,“这块地都是他的!能放过你?”
“不就是鸡吗?”长信已经破罐子破摔,冷笑道,“做十次又怎样?卖都卖了!”她怨恨眼前这个引她走上这条路的人。
“你乐意卖,也得看人家乐不乐意收!”余忆继续挖苦道。
“废什么话!别以为你做了什么好人,给我一条活路,其实到头来不是为了你自己?你拿我去巴结你的好主人,好给你这条不中用的死命狗一条活路!”
“没我,你妈还能在这儿治病?”余忆脸都紫了,气得把杯子摔了。
“……”长信吱不出声了,她知道余忆的钱全都给她妈去治病了。她忍不住掩面抽泣起来。
余忆见她哭了,心软了,又忍不住上前抱住她。突然,门被猛地撞开,冲进来五六个人,挤满了这个狭小的房间。他们个个透出一股痞子气,看上去很不好惹。长信没见过这种阵势,不由地噤声了。余忆条件反应似的站起来,将长信护在身后,但他一眼认出来这是方二爷手下的人,就低头赔不是。
那五六个保镖散开,方刚从他们身后笑着走了出来。那是一个魁梧高大的男人,肩膀宽厚有力,眼神中透着一股狠厉,嘴角却永远含着一丝笑。长信有些发抖,仰面望着眼前的不速之客,被他的威严压迫住,不敢动弹。她清楚地知道这就是她昨晚所失信的“客人”,余忆的老板,这里有权有势的地头蛇。
“二爷,昨晚……”余忆笑脸迎上去。他也不过是个高中生的年纪,尚显青稚的面孔竭力挂着不成熟的世故。
方刚挥了挥手,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
“先不聊昨晚的事。半个月前,你还记得么,你去运货,是不是从我这儿拿了点什么?”
余忆一听,脸已经吓白了。
“拿……拿了点……什么东西……?”他偷拿了一小批玉件,玉件很多,也不怎么值钱,他每次只拿一两个,以为不会被发现。
“钱呢,你是还不上了……”
“二爷,放过我吧!”余忆扑通一下跪地求饶。
“法治社会,不兴那一套。”方刚不乐意似的皱了皱眉,似乎很苦恼,还询问了一声长信,问她有没有什么好点子让大家都满意。
“……”长信不敢吱声。
“去下面打打拳,看的人也不少,能给我赚回本就行;要么去献献血,器官捐助也行,听说能翻几十倍。”
余忆听了,脸都发白了,不管哪一条都能要他命。
“我……我来帮他还……”长信突然开口,露出轻蔑的神色,冷笑一声,“吓唬我们干什么!不就是一条命么?”
她说着便抄起桌上一个空酒瓶子猛地砸碎,玻璃片溅了一地,直将锋利的碎瓶子朝自己脖子上捅。幸而方刚眼疾手快,一把推开余忆,离脖子几乎只差一根手指头的距离时,狠握住了酒瓶子,才没能让她如愿。
两人一时对峙着,长信张大了眼睛,死死地瞪着他。方刚也看着她,手一用力,将酒瓶子夺了下来。长信顿时瘫靠在床上,好像全身脱了力一样,面如死灰。一旁的余忆吓住了,这电光石火的一瞬,他什么也没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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