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这首诗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作者李绅是白居易的好朋友,他自幼好学,二十七岁中进士,被皇帝招为翰林学士。从仕时从基层县令干起,最后官至宰相。如果说通过这首诗,大家就认定作者一定会是位爱民如子的好官,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不要以为某人在某些时间某种情形下说过某些话,就可以判断他的品性,这是个无常世界,性情尚且可以改变,何况只是一句话?有时候仅仅是说说而已。
让我们先来看看《悯农》的来历吧。一年夏天,李绅回故乡亳州探亲。偶遇路过的同榜进士浙东节度使李逢吉。李绅自然要尽地主之谊,款待李逢吉,两人把酒言欢,吟诗作对。还不够尽兴,又一起携手郊游,漫步于田园之间,亲近大自然,寻找创作灵感。两人登上高台,李绅看到田野里的农夫,在火热的阳光下锄地,不禁感慨,于是一首流传千年的绝句应口而出: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李逢吉听了赞叹不已,喝人家的酒吃人家的菜,听人家吟诗当然要翘起大拇指赞一个嘛。李绅仰天长叹了一口气,接着又吟道: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春天只要播下一粒种子,秋天就可收获很多粮食。普天之下,没有荒废不种的田地,却仍有劳苦农民被饿死。
盛夏中午,烈日炎炎,农民还在劳作,汗珠滴入泥土。有谁想到,我们碗中的米饭,粒粒饱含着农民的血汗?
悯:怜悯,同情的意思。诗题就是“同情农民”。
吟诵第九课《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还应该是李绅年轻的时候所做的诗,他依然在关注百姓的疾苦。诗的第一句话,日是个入声字。表示太阳火辣辣地照在每一个农夫的身上,第二句的入声字“滴”好像农夫的汗,一滴接一滴,重重的打在田地上,这并非是现实情况,而是一个文人所塑造的文学景象,但这却可以夸张的去表现农民的辛苦。
最后一句话,“粒粒”也是入声词,可见他在用声音向我们强调,每一粒饭都是值得珍惜的。我从小背诵这首诗,受到这首诗非常大的精神影响,所以直到今天为止,碗里剩一个米粒儿都会觉得在遥远的,无所不知道的田间地头的农民的辛苦。可是到了晚年的李绅却没有这么深明大义,它已经成为一个骄奢淫逸的官员,拉帮结派,贪污受贿,而且生活极为奢侈,一顿饭可以吃300只鸡,只要鸡的舌头去用来做美味。家里需要歌姬编各种各样的新歌曲,做各种各样的新发型,别的官员要是看上了他家的歌姬,他很好事的送给了别人,后来李绅被罢官,并且皇家判他的子孙后代永不可以为官。那就是后话,一个曾经关心民间疾苦,写下粒粒皆辛苦的人,用上声的韵字大声疾呼,为农民去争取皇家怜悯的人,为什么后来变成了一个极端奢侈的反面人物呢,看来每一个人都应该一生严格要求自己,而当有了权力有了金钱之后,放松精神的追求,人性恶的一面也许就会跑出来,让你变成一个当年自己讨厌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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