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和男友聊起他的恋爱史。他有过三段恋爱,分别是三年、一个月和四年。
我倒不是因为吃醋,只是想了解多一些,成年人谁没有个过去呢,只是听到此,我反而有些同情那一个月的女孩子。
爱而不得是人生常态。双向奔赴,概率低过中六合彩。遇到相爱之人并能在一起,真的是天赐幸福,可遇而不可求。
男人的喜欢是强求不来的。这一点男女差异蛮大的。
第二段为什么是一个月呢?
男友告诉我说,他真的有表示过拒绝,只是女孩子很执着,恳求他给她一次机会,男友也于心不忍,便答应一试。可谁知,试过之后,男友还是无法爱上对方,便主动提了分手。
男友表示他很清楚自己,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模糊不清,所以追我個阵,志在必得。
反观自己,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清晰自己需要什么,反而容易后悔。在这一点上,女孩子真的需要学习男孩子那样,目标明确,做一个目标导向型的人。
我是个共情能力超强的人,听到男友讲到此,反倒是心疼那女孩子,甚至仿佛可以代入那女孩子的视角,毕竟这样的经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过体验。只是我比那个女孩子更加了解男女之间对待感情的逻辑,因而我从来不强求感情,所以也没因此受到过伤害,但同时,换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女孩子何尝不值得钦佩呢!每一个渴求爱的人,为爱努力争取全部都很英勇。
“旁人从不赞同,连情理也不容,仍全情投入伤都不觉痛,如穷追一个梦,谁人如何激进,亦不及我为你那么勇”(杨千嬅《勇》)
我和男友说,我心疼那女孩子,我觉得她好惨,我吐槽他为什么不多试一段时间,要知道女孩子主动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气?!男友正色道,
“感情的事勉强不得!犹豫不决只会伤人伤己,感情的事最忌讳拖泥带水,快刀斩乱麻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长痛不如短痛,错的人在一起只会让彼此痛苦!我也认真再问你一次,你到底爱不爱我?”
我吐了吐舌头,自觉男友的话的确是政治正确,我有些妇人之仁了。转头搂着他亲昵了一阵表示认同。只是心里暗自尝试代入男友的心态。
或许也会怀有歉意,当在一起的两人彼此之间并不能拥有同等的情绪感受,那会是一场悲剧。当充满爱意的一方向毫无爱意的另一方表达热烈情感之时,没感情的一方会觉得是负担和压力吧,没办法同等回应会产生负罪感,时间越久越会感到压抑,的确不如早些了断。
如果对方足够纯真,可能会想,如果有机会补偿,那么下一次换我去爱你吧,也让我体验一次这样的辛苦。
对不起,感情是最无公平可言的东西,我爱她,便只能下一次去爱你。
希望那个女孩子最终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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