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打螺丝不用脑子,可工厂的套路一点都不少,不用点脑子还真玩不明白。
我见过好多工人兄弟,在工厂混了很多年,连劳务是什么都没搞清楚。最好玩的是,他们自己可能就是被劳务公司送进去的。
所以,人在工厂脑子也不能太清闲了,最起码先弄明白自己在工厂的身份,免得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以潍坊为例,在很多工厂里,劳务工习惯性被称为“小时工”,实际上这个称呼是错误的。
虽然劳务工很多时候都是按工时计算工资,但并不是所有按工时计算工资的都叫“小时工”,这个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
当然,这个并不在我们本篇文章的讨论之列,我们本篇我们要搞清楚是: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等一系列有关概念的区别,为了方便理解,我会尽可能用简单的语言来表述。
首先来说,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对于大家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
劳动关系,是劳资双方基于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一种契约关系。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一番模拟对话,来方便加深理解:
工厂:签了这份合同,你就是我的人了!
你:拿了你的钱,肯定给你把活儿干好。
工厂:不但要把活儿干好,还得要听话。
工人:活儿干好没问题,听话也行。可你得把钱给到位,福利待遇得有,社会保险得交......
工厂:......
我国与工人相关的法律,大多数都是基于劳动关系来制定的,所以,你只有和工厂成立劳动关系,才能更好的获得法律保护。
我们平时所说的“上班”、“入职”,一般都是指建立劳动关系,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你的各种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但,工厂是个例外,工厂里所说的“上班”、“入职”,就现实实践来说,有很大的一部分比例,并不是指劳动关系,而是指的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也就是以劳务公司媒介,和工厂建立的一种以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劳务工也被称作“临时工”。
劳务关系并不是法律概念,其本质也是一种劳动关系,因为临时工干的活儿,一点都不比“正式工”干得少,同样也是付出了辛苦的劳动。
所以,“临时工”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只不过,临时工并不直接跟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并不是“工厂的人”。而是跟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临时工是“劳务公司的人”。
所以,法律所要求的各种福利、社会保障,应该是由劳务公司来承担。而你在工厂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任何问题,也是由劳务公司来负责。
谁的人谁来管!
你是劳务公司的人,自然他们对你负责到底。
对于工厂来说,你是由劳务公司“派遣”过去的,所以工厂对你虽然有管理权,却并没有“所有权”。
所以,工厂是不能“开除”临时工的,因为你并不“属于”他。
从法律意义上而言,工厂的“开除”,实际上指的是把你遣返给劳务公司。
你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劳务公司派你去工厂帮忙,然后工厂把报酬结算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每月给你发工资。
如果工厂觉得你不合适,把你“开除”了,实际上就是把你遣返回原公司,不需要你的帮忙了。
此时按照逻辑来说,你虽然是被工厂遣返了,但这个时候你和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是存在的。
所以,这个时候你依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务公司依然是要对你负责。
你可以要求劳务公司重新给你安排工作,而在新的工作没有安排好之前,你可以要求劳务公司给你发一份工资,以满足日常生活中的最低保障。
直到你和他们的劳动关系解除为止。
这叫“请神容易送神难”!——当下的法律制度下,用工方实际上是占劣势的(所以他们才要想方设法的省钱)——当然前提是你懂法律,知道你自己有哪些权利。
我见过好多临时工,在工厂里出了问题不知道找谁,进了工厂之后连合同跟谁签的都不知道。
更有甚者,现在很多劳务公司实际上连合同都不签,而我们的工人兄弟们也不过问,以为这是正常现象。
......南无阿弥陀佛,这不是对自己付出的劳动不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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