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先生曾说过:“一个肮脏的社会,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社会,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社会,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那么这个社会最终会坠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社会。”真的要有规则意识,不能因为所谓的舆论大舆论关注,意见多就和稀泥,责任承担要明确,不能因为说讲人情味还有道德绑架来突破规则,不然百姓们都以为规则只是口头说说,实际操作还另有渠道,那依法治国这个社会目标在全民推进时就停留在纸上了。
一件事情虽已过良久,但回想起来,让人心寒,同时又让人无奈。据媒体报道,事情发生在高考的第一天,地点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一个女子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撞到,肇事者驾车扬长而去。过往的行人也目击这一场面,置之不理。而正当女子使出浑身解数要爬起来的时候。第二辆汽车直接从她的的身上碾过,并也驾车而去。最后等待医生将那位奄奄一息的女子送去医院,却早已经不省人事。目前两位肇事者已经均以到案!我想肇事者失去法律规范,最后得到的肯定是法律的严厉惩罚,那么站在路边行人的规范呢?难道仅仅是作为看客?
把路人比作看客未免太讽刺,与其说他们没有同情心,倒不如说没有心中的道德规范。鲁迅弃医从文的理由,不是其它,而是因为国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遇到自己的同胞见死不救,反而拍手叫好的心态。这里的行人虽然没有拍手叫好,这跟看着同胞被刽子手杀害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仅仅就是因为他们见死不救嘛?
这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小悦悦”的事件,这到底为什么?为什么已经经历过的事情,还要故事重演?血淋淋的教训难道不够真实?难道我们心里的道德规范已经丧失到没法丧失的地步了嘛?由此引诉到“扶不扶”的问题!老人跌倒了,你们扶还是不扶?有人说:扶的话你被赖上,不扶的话你被说没有爱心,冷漠,冷血动物。毕竟南京“彭宇案”不是骇人听闻。
那么我们到底是扶还是不扶呢?从扶的角度上,被赖上,怕像农夫与蛇一样,我帮他,他还反咬我一口!不扶的是:如果我不扶的话,我对不起我心中的道德规范,我毕竟是人呐!我不能这么冷血!
但我们从更层次中可以看出,不是行人太冷漠,而是社会太现实。我们从小到大都被正能量熏陶,我们内心肯定是真善美,自己内心有一定的道德规范。遇到人跌倒我们肯定扶啦!可惜现实太残酷,社会没有保障你扶人的权利,因扶人一下,你就要付出比扶人更大的精力去处理扶过后的这件事!因其不知道被扶的老人是不是心中是恶还是善,倒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与其如此,我们不应该站在道德最高点去指责别人,倒不如想想自己,因为人人都是事后诸葛亮。那么我们如何维护我们心中的道德规范呢?我想:心中有善,规范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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