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社团任务,所承载的价值,并不局限于简单的工作过程的辛苦与完成工作后的快乐,也有些微妙的感觉若隐若现。
当我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发给组内成员后,我迅速关掉电脑,把电脑收进手提包,并放进柜子,最后给柜子上锁。整个动作干净利落,出乎我的意料。我难道没有留恋那个花了也3个小时的表格?欣赏总是需要耐心的,而我并非没有耐心,只是习惯性地站起来这个动作缓冲甚至冲淡了我享受喜悦的心情。
那一秒的感觉很微妙。我接收到来自师姐肯定地回答,可我也为此付出三个小时的时间——我本以为我不会这么做。我记得,我的初衷是少加社团,有时间多看书。会这么想估计,一方面是我渴望进步,另一方面是我的自信心让我觉得只要我想做,社团能教我的,我应该都可以学会。但是,我给他们的答复是“分内的事”。不知怎么,我竟然会用这四个字去回应他们的感谢。或许,他们觉得我帮了他们,又或许这仅仅是因为我把劳动成果——也就是组内工作的一部分转交给他们,顺利完成对接,使他们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所以他们觉得应该谢谢我。当然。对于这种谢谢,我是莫名其妙而又可以接受的。毕竟这也许只是简单的礼貌性用语。
“分内的事”,我总觉得说出这句话的我是虚伪的。在接到这个工作前,师姐给我的感觉是这个工作我只需花一个小时就能解决了,而我却多花了两倍的时间。我有产生不满情绪的理由,我的内心有这种想法,但大体来说还是比较平静的。事后,也就是在我刷牙之后,我为我的这种所谓“虚伪”自豪。即使我内心并非全然正大光明,可我的言语和行为也并未离正义太远。这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钱钟书写的文章,我同意他的说法,认为“虚伪”地做人做事并非不好,因为这种“虚伪”之下潜藏着善的种子,即外在善的行为存在孕育善的种子,净化内心污垢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也给了我对于善的自信。
我突然有一种潇洒的无知的自豪感。我按常理来说应该不会忘记那一天师姐面试我时我说过的话。我告诉他,我觉得我不缺乏参加志愿活动的任何一项能力。参加志愿活动的能力,不是一个绝对概念,是一种相对化的说法。比方说耐心,参加志愿活动不需要一个人有百分之百的耐心。也许百分之七十就足以应付一般可能遇到的状况了。从这个意义上将,我当时自认为自己不缺乏相关的任何能力。所以,当我花三个小时去完成这项工作时,我自认为在践行自己说过的话。人的脑子就是这样难缠,一件自己比较在意的事,总是挥之不去,无关好坏。或许在意本身就有一种无法抵抗的魔力。古人也许不认同,否则圣贤不就该平民化了。
第一次志愿活动,完成任务是小事。生活的体验还不错,不过我应该不会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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