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网上的这样一个提问:他准备送到妻子家的彩礼钱丢了,8万块还有手机,电话打通后,对方答应还给他,但是要求拿两万的好处费。他在网上提问,到底该不该给?
这让我想到一个故事:
孔子的学生子路,在行路途中,遇到一个人掉到了水里,他立即跳入水中,将人救了上来,那个人为了感谢子路的救命之恩,送给了子路一头牛。
子路高高兴兴接受了,还将牛牵回来给孔子看。
很多人都觉得子路救人是好事,但不应该接受别人的牛。但孔子并不这样认为,他觉得从此之后,必然会有很多人落水被救。
对于孔子来说,子路接受了牛,是好事。他做了好事,就应该有好报,接受别人的酬谢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这不是子路自己所求的,而是别人自动给与的,这是对子路新救人给予的肯定。
人都是自私的,对自己没有任何益处的事情,都不回去做。因为大家都要求拾金不昧,且不能够有报酬,导致很多人即便是看到他人丢失的东西也不再去捡。
所以,在别人捡到了你丢失的东西,给予报酬是理所应当,而捡到别人的东西主动送还,收到对方的感谢,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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