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日子过得太快了,我昨晚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博客说生活就像渴时喝水,今天是我刚把杯子拿到手上,明天是我喝下去水咽下去的一瞬间。刚饮一口,今明两天已经过完,不够,永远不够。想要喝得更多,要得更多。
过半个月要翻译考试,昨天我做了一套高级口译的试卷题,出乎我意料的二十个题目错了十二个,长叹一口气,哭丧着脸给吴珑发了视频过去。
吴珑正在主桌前认真准备学习,大概是视角玫瑰好,总有一块黑色的东西粘在上头碍眼,我连着好几次问吴珑,哎哎哎,那是个啥?
吴珑说,你傻啊你,那是音响啊,我摇头说,不不不,那绝对不是音响那明明是一团黑色的东西啊,可能她意识到了什么,把东西挪开,视野中一片清晰。
白色的耳机躺在那里,旁边是她的电脑,吴珑出声道,给你看我的电脑的桌面。
说完手机屏幕转到电脑桌面方向,男主角跟女主角相互站着的画面闯进我视线中,我回道,这不就是你的名字吗?
吴珑说,对啊,这就是你的名字啊。
我想起前年的时候我跟吴珑一起在湘潭待着,那天吴珑说要看六级考试的试卷,刚好你的名字中国大陆上映,具体说了什么话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穿着黑色的长款棉衣,只记得吴珑说过的一句话,我想去看你的名字。随后便义无反顾的去看了,我永远记得那天晒在身上温暖的阳光跟我跟吴珑两人并不好看的自拍照。
我穿着黑色的靴子一步步走在坚实的水泥地上,未曾想过自己一年或者两年后的生活是何种模样,只记得以往无数次在一起的过往之中,我跟吴珑都还很年轻,一点也不懂得生活疾苦,人情冷暖,后来的后来,我们都长大了,脸还是那张脸,人却不再是当初那个人。
在姐夫中山的饭店中帮忙,他们的生活规律跟我的并不一样,约莫十点钟他们才悠悠转醒,自爸妈走后,我在隔壁房间中睡着,挺安静的生活状态,也感叹,来到别人的世界中并没有任何的私人空间,我连自己写稿子跟画画的大段时间都没有。
今天上午自己抽出了一点时间,瞬间文思泉涌,不用担心别人的偷看跟随时过来的叨扰,我想我以后我靠写作赚一点点钱,然后找一份设计类相关的工作,然后走一步看一步生活下去,可能会成为一名悬疑作家,不会成为言情作家,会出版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看着书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特别开心的在发了一条朋友圈,骄傲的对所有人宣布,啊啊啊啊。我成功了,我做到了。我有属于自己的一本小书了。
尽管我知道三十岁或者四十岁以后的生活无可预料,但是我现在很少去想它了,人无可避免的会走向死亡,年轻时死去或者年老时死去并没有任何区别,我是这么认为的。
会这么想的理由大概在于,我还没有找到我深爱的人或者所深爱的事情吧。
干了几天的服务员,一同跟我在一起的同乡人在这边工作已经一年多了,我们这几天经常有事没事会用来客人的桌数打赌,赌某个时刻中,会不会来客人,我有种感觉,他是在刻意让我,故意输给我的,后来,五点之前来齐了客人,到了晚上骑着电动车买了十几包辣条回来,一次性吃了个爽。
我一直很怀念童年某种味道,每回逢着吃东西时脑子总会不自觉的想到到底我怀念的味道是什么,一直难以忘怀的到底是什么。
我说不清楚,有时也想不明白,比方说我这人生或者这个世界。
前几天我窝在沙发上玩手机,我姐收拾好自己跟孩子之后丢给我几件衣服,一定要让我去试,我一点兴趣也没有,摆手说不去,她又扔过来一件衣服,我继续说不去。一个是因为近来中山天气变冷,我舍不得脱掉我身上绵软的运动休闲裤。另外一个是我实在不喜欢拿着一件衣服使劲在身上比对,看看镜中自己还有那些边边角角没有搞清的细节。
觉得纯属浪费时间。
等到我们出门时,走在街边的小道上,那里有一排香樟树,旁边是公安局跟法庭。
我姐推着婴儿车,她说了一句让我印象很深刻的话,你说大好的年华,你不好好打扮自己这不是浪费吗?当我在你这个年纪,我想的最多的是如何从生活费中省出一点点钱来买衣服,买鞋子。
我放下手机,望了望远方的天空,没有说太多的话,只回了一句,是啊,你说的对。
最近我很喜欢讲这样的一句话,我已经过了谈情说爱的年纪,青春期悸动跟大学时代的恋爱跟我没有什么关系,我既没有遇到我喜欢的人,也没有光明正大的朝谁表白过一次,小说上说的那些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的青春,于我而言完全是个笑话,我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样用语言去描述我喜欢的人,别人问起我,我只好说,哦,我曾经确实喜欢过这样子的一个人。
我写小说是因为独木舟,作为女孩子,很羡慕那样子张扬而恣意的青春吧,有一点点钱,然后四处旅行不断认识新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靠着父母的钱生活,不好意思的开口说自己是巨婴的白日梦智障患者。
我不知道未来是不是我会找到我深爱的人,但是我很明确的知道,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我会一直保持单身,可能会擦肩而过心动的人,也许可能会成为故事的主角,又也许可能不会。
我姐姐的丈夫是个脾气暴躁,没读过什么书,凡是只知道用大嗓门跟语言暴力解决问题的人,跟这种人生活在一起时时刻刻觉得要爆炸,从心底生出本能的害怕。
昨天跟吴珑打电话时,我一条条细数了其罪状跟种种让人难过的行为,包括不尊重长辈跟随意拂他人面子,四处开火的过程。
吴珑说,这种人喜欢高看自己,低看别人,仗着自己有几个钱就可以为所欲为,有钱了不起啊!
我觉得吴珑说的很对啊,妈妈初七时被硬生生气走了,因为两口子间无所谓的争吵。
还有养出的孩子,同样是骄纵不堪,如果不是两岁年纪,尚且生出一张可爱的脸,这种孩子,怕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
孩子的舅舅说,这小孩子真是太吵了,不得安宁,如果不是看着是自己的亲侄女,真的想揍两拳。而且养成了一个极不好的习惯,无论随时随地喜欢摸着妈妈的胸,被我用手拍了很多遍,最后看到我就跟看到仇人一样,随时随地高声尖叫,跟喉咙里面装了个高音喇叭一样,弄得人恨不得往耳朵里塞上一团棉花,实在是太吵了。
另外一个孩子安静的坐在母亲膝盖上,我昏昏欲睡,随口说了一句疯子两个字,恍惚中看见孩子母亲异样的目光。
我还为此暂时心神不宁了一个下午。
准备收拾东西会父母家,找借口躲开晚上的服务员工作,感叹终于有了自己的私人生活空间。然而我又玩起了手机。
^�)��᫂���G�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