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你喜欢的人,现在你还喜欢吗?
记得前段时间抖音上关于这个的视频很火。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视频,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承认,我和那个男人的反应是一样的。愣住,应该是最自然直接的答案吧!
当时,在那个空间里,你也直接问了出来。我敷衍着的,给出那么可笑的回答“那要看是谁吧”。其实,我明明可以不回答的,是傻啦嘛?不是,是因为答案就直接的印在心里呼之欲出。
原本,今天的内容是其他的主题,只怪我自己在编辑的时候,旁边却放了《失恋33天》。不自觉充盈在眼眶中的泪水,哽咽着无法透气的喉咙,都在提醒我此刻的失态。
在两个人分手道别的时候,黄小仙努力在追远去的车。她不再骄傲,不再咄咄逼人,不再装作若无其事,她唯一想要的只是那个不知何时已渐渐走远的男人。
其实,或许是对的。和那个你喜欢的人比起来,视若珍宝的自尊简直不堪一击,自以为是的了不起也变得毫无意义。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在分手那天,我努力维持的姿态,拼命撑起的不在意,除了挺直腰板不回头的往前走,我自以为如此便是对这段感情,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然而,或许只有我知道目视前方的眼睛里满是泪水,早已没有力气去在意路人怪异的目光;只有我知道有个人傻傻的回过头去,绕远路只为能再次追逐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只有我知道自己有多么若无其事地在寝室刷剧、睡觉,看着各种偶像剧然后可以明目张胆的大哭;只有我知道自己每天拼命的接任务、出任务、撰稿,早起的一杯粥或是忙完的两片白面包就是这一天的进食,失恋真是减肥呀,别人都以为我是忙的顾不上而羡慕的不得了,可我却真的厌食般什么都不想吃……
我不想看手机,因为我怕看到关于你的讯息;没事我不外出,因为我怕看到满是回忆的地方。甚至,我选择逃离,逃离那个我觉得充满着你气息的城市。
黄小仙用了33天去恢复,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久,可能时间久到我自己都不记得了。
朋友总会关心我怎么还不找男朋友?我总是说随缘随缘,事实确实如此。不过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我从没想过会和你分开,尽管时间短暂、乱事缠身,但我真的有把你想进我的未来里,计划怎么做更好的自己。但当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说是逃避也好,只不过是没了打算,我对于即将到来又未知的一切感到惶恐。
爱情,有时候就是要低到尘埃里。只可惜,那时候的自己不懂,也不知道何为彼此照顾。
有人说:既然这么痛,为什么不说出来?
人,就是这样的动物吧。中间的留白时光,你们早已成了独立的彼此,我们都没办法确定别人的心意是否如初。而且,貌似我们没有话语权了吧!我们都爱着、爱着,爱成了普通人。每个人都不傻,一个人喜不喜欢你,自己都能感觉得到。所以,哪怕有种默契满是痛苦,也让它痛并快乐着吧。
记得:
喜欢的人可以一直喜欢,甚至重新喜欢;不喜欢的人便两生欢喜,各自安好。世间本就如此简单。我喜欢的有一首歌,这样唱道:如果你爱我,你会来找我。
所以,随缘吧!一切都看天意。单身的我们,先做自己的女王啦!
以前你喜欢的人,现在你还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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