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槟榔的问题是一个社会的热点问题,槟榔产业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与槟榔制品导致的人体危害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引起很多人的争论,大体上观点是立足于其中的一面进行论述。作为槟榔产地海南省的一名律师,我有自己的看法。
其实说简单也简单,槟榔就是一种生产规模比较大的零食,可能对人体的危害比较大,怎么处理?
第一,能不能选择不吃?槟榔当中含有一定的成瘾物质,但这种成瘾物质相比较于国家认定为毒品的物品,成瘾性又没有那么强(否则国家早就将槟榔列为毒品了),我认为更多决定槟榔食用的是习惯。有的人在某些时段、某些场合都习惯了嚼槟榔,例如有很多职业司机有嚼槟榔的习惯,可能有提神效果,因为光是在口腔里大力咀嚼食物本身就能都对治打瞌睡,更何况槟榔配上特定的叶子加石灰这可够“劲道”。还有,在某些社交场合,递上一颗槟榔配上香烟,就是一种很自然的沟通方式,这在海南很多地方不会让人感到奇怪。所以,当前一些人的生活习惯决定了槟榔是否食用及食用频率。
第二,限制槟榔制品的销售?最近有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始采取行动,禁止市面上销售槟榔制品。但是,这种个别地方禁止销售槟榔制品,作为执法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我并没有看到国家层面上有禁止销售槟榔制品的规范性文件,所以一些地方禁止销售槟榔制品的执法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存在争议。
第三,产业模式有没有改变的可能?因为是对人体可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槟榔的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将人们食用槟榔为主的产业模式,逐步改变为非直接食用的方式,例如我小时候常在电视上听到一句广告语“槟榔牙膏胜槟榔”,由此可以考虑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优势加大槟榔牙膏等槟榔相关非直接食用产业的扶植力度,甚至是创立可以与当今牙膏巨头相媲美的槟榔牙膏品牌,到时候随着全国乃至全世界多地的人们都在使用槟榔牙膏刷牙,那还愁槟榔产量过剩?我注意到,有个别槟榔协会对于槟榔致癌提出异议,但是我认为,槟榔协会与其花大量的资源在槟榔致癌问题上与外界大量槟榔致癌的意见进行争论,倒不如在槟榔产业模式上多进行有益探索。
作为槟榔产地海南省的一名律师,我提出这些看法,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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