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上次的更新吧。话说转眼就到了四年级,我被分配到了一个实验班,说是实验班,其实是试验班。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这个班级直接学英语,而别的班级不学。我们的学法是这样的,直接拼音英语。是直接将英语拼读出来,而不是学a,b,c,d这样。而这种方法让我的英语学的非常好。也特别敢说,赢的了很多奖状。
很幸运的是我分配到了一个好的同桌,这个同桌也长的很美丽,对我也特别照顾,据说对我还挺崇拜的。原因有三个:
1:当你我竖笛吹的相当好,音乐课上非常积极
2:当时有鼓号队,班级里选拔,我和另外个同学都是候选人,当时没有任何潜规则,完全凭自己努力。我一手好笛子,每次鼓号队,很显然赢得了当时很多小姑娘的羡慕的眼光。
3:成绩相对还不错。
那时候的我比较单纯,也不知道同桌对我什么感觉,总之我还是挺喜欢的。
听话后面的人说,我同桌也喜欢我,还特意买了本书研究我这个星座。
可是我是个榆木脑袋,明明喜欢对方,但是就是不说,因为我挺自卑,又闷骚。。。总感觉自己长的不好看,不敢和同桌靠的太近。
有一次下课了,同桌直接坐在我椅子后面,感觉很舒服,但是上课了,我就站了起来,其实当时挺享受的,但是实在是太闷骚了,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永远不敢触摸。
我记忆里,同桌对我照顾最好的一次事情,就是我回过头的时候,手臂被后面人的铅笔芯扎了一下,然后出血了,同桌看到我的手,立马带我到楼下水池清洗,我是真的很感动。
有这么好的一个同桌,自己喜欢,她也喜欢,就是这样,我们还是没有牵过手,没有拥抱过,也许这就是错过。。。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和同桌分开了位置。。也不知道具体是因为啥。大概是考试考的不好吧。。
后来同桌和另外一个高高的男孩子在一起了,我很受伤,然后回家在自己的台灯上写了同桌的名字,被母亲发现了,说了一通,没想到母亲的眼睛是这么细心,随便画画的也能发现。。
说实在的,这次是我离恋爱最近的一步,大家都互相喜欢,可是这就是人生啊,错过太平常,想来又有趣。
四年级的故事记忆里可能也就这些是比较深刻的。我可能上辈子是个情圣吧,爱的人太多了。。这辈子让我错过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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