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化好妆,便和兔小好俩人一起坐车去县城,我在流行美编了头发。
和兔小好逛街,不经意间,我们的手碰到了一起,他果断的牵起了我的手,恍惚间,好似回到了从前,热恋的日子,在广州,在上下九。兔小好也是这般牵着我的手穿过大街小巷。
我想我是十分念旧的,不然怎会如此。
我想我也是十分长情的,长情之人才有的倔强。
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我迷恋这种味道,就像贩卖了儿时甜腻的糖,让人欲罢不能。
我是个各色的女子,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拥而上的东西,而今天简单的幸福却能使我热泪盈眶,事实证明我也是个容易满足的女子。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无法粘贴复制,但我所能做到的是不再荒诞的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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