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周四,也就是我们一周一次论文写作课时间到了。
上课时,老师就论文写作包括论文构架等问题进行了一些讲述,期间涉及到了一些同学们上次作业里遇到的问题,而就是老师对这些问题的解释,甚至让我有点怀疑自己之前写的是不是假论文。
我对这样两个问题存疑,如果同学们有同样的疑问或者是兴趣时,可以一起讨论下。
1、老师说,在论文里提到文献名时,不要用书名号,应该用引号,只有在是提到某本著作时,才能使用书名号;我想在此之前,基本上所有的同学在遇到文献时,都会选择使用书名号,而不是引号,这似乎是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当老师提出来时,我也觉得有些费解。为此,我特意查看了学校本科论文写作规范的相关文档,可惜的是,文档里并没有就此问题进行规范,但又提到的是在论文最后参考文献里,倒是有举出例子,文献名不用写书名号,但也没有使用引号。当然,学校的文档不一定具有权威性。这个问题,我尚未解疑,我也会再去询问老师,如果有同学能为解疑我也是十分愿意聆听各位的解答。
2、课上老师还有提到,论文不要写类似于“展望”的内容,因为还未发生的事情,无法预测,也就没有论据进行论证。老师说的这个观点,我只能认同一半,那就是还未发生的事情,无法预测,确实是没有论据进行论证;但是论文不能写展望的内容,我倒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观点,我无法判定这个观点是否正确,只是我自己并不太认同这样的观点。如果是这样,现在大多数的有关非遗传承的问题都是不合格的,因为在这类论文里总是会提到相关部分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什么政策,以达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系列目的。那如果按照老师的逻辑,是否这些专家学者给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较权威性、专业性的举措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也是一种无论据的举措?
不知道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但这也仅仅是我的一些存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