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往看书,会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一本书没看完,不会去看另外一本,叫做“读书不二”。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逼着自己完整的看完每一本书,不会这本没看完,又去翻另外一本。但是这样也有一点不好的地方,那就是正看的书如果很难,看起来很累的话,每天看的时间就很短,不想看,看不进去。
今天儿子一本正经地给我说他特别喜欢英国作家毛姆的一个观点,大意是每天不必瞅着一本书看,因为你不能保证自己每天都喜欢同一本,可以每天看不同的五六本书,看书要遵循兴趣。
好像似乎也有道理。但是我还是要求自己坚持看完一本再去看另外一本,否则看不完的那本就一直看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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