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小时——这是我2006年年初给自己定下的年工作时间目标。
2005年我用在工作上的时间是4813小时,2006年希望自己能更有效地利用时间,所以刻意将目标定低了一些。遗憾的是,到11月底,还是超过了4500小时。
除掉每年几天的新年假期,以及家庭旅行(或者夏季假期)的时间,我平均一个月只休息一天,因此自然有这样的结果。
本田公司的本田宗一郎先生和京瓷公司的稻盛和夫先生,一年工作5000小时,坚持了几十年。跟他们相比,我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我开始刻意关注自己的工作时间是有原因的。1999年4月底,一位和我父亲年龄相仿、事业非常成功的同行前辈告诉我:“只要一年工作4000小时以上,村田,你也能成功。”这个说法是有理论依据的,就是 “兰彻斯特定律” 这个定律对任何人都适用。
工作固然应该追求“品质”,然而,无论多么高明的天才,要质变必须先达到量变。直接追求“数量”,其实是一条成功的捷径。
补充一下,兰彻斯特领域的权威专家竹田阳一老师告诉我们年工作时间的类型有这几种:
3200小时是超越型
3700小时是绝对超越型
4100小时是决胜型
4500小时是开创事业型
你属于哪一种类型?
——.努力工作.磨练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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