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我自己来说,是不喜欢抖音的。我只有在非常无聊想打发时间的时候才会打开。十几秒的视频一条又一条,而且一般人们只会毫无思考地刷下去,只为了获取短期内的愉悦感而已。
以抖音为代表的视频类产品,是科技进步的具体表现。社会进步的产物具有两面性,是把双刃剑,扬长避短才是重点,我们不能因为某个弊病就一棍子打死。我们不得不承认,互联网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会让我们有些应接不暇。但是,这只是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一个产品而已,抖音,火山,快手,西瓜,微视等,连流量巨头BAT都纷纷占坑,足以说明视频类应用,在未来移动互联网竞争中,处于一个战略级地位。视频类产品更直观的体验,加速了人们对于信息摄取的效率。与文字图片表达相比,视频类应用有无以伦比的先天性优势。所以说,认为抖音害了我们这代人的人,实际上就是习惯了固有的生活方式,不愿意对新鲜的事物敞开怀抱,默守陈规的阴谋论者。当然,就像有很多涉世未深的孩子,抵御不住诱惑沉迷于互联网一样,也有不少价值取向未定的年轻人,整日沉迷于视频类社交平台,也正是因为这样,国家才会出台例如“防沉溺互联网机制”,去规范和限制新兴科技。我们应该用客观的眼光去审视互联网应用给我们带来的新产品,拥抱它,用好它,趋利避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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