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喜欢在晚上跑步。把一天乱七八糟的事情一股脑儿扔到清爽的晚风里,踏着林间小路上被晃动的树影搅得如碎琼乱玉般的月光独自前行,让自己的呼吸声和深邃夜空中星星的闪烁同频共振。在那段时间里,可以把脑子放空,心中和这夜晚一样清澈而安静。
最近一次跑步,跑完后打开计步软件,手机上提示我到今天已经跑过了一千公里。想想也是件挺不可思议的事情,一千公里足够一个人走完许多地方,而我就在这日复一日奔跑中不知不觉间就跨过了这个距离。我翻了翻运动历史,最早的一些记录应该是和妈妈一起创造的。那时候久坐不动的我早上被妈妈从床上拽起来,到小区附近的一个小花园里跑步,心里其实多少有些不情愿。在那个小花园里我甚至跑不过妈妈,五公里的目标,我跑到两三公里处就实在喘不过气,连抬头都费劲,只能看着汗水滴落在疏松多孔的黑色火山岩地板上,悄悄地没了踪迹。当时觉得五公里真的很远,似乎是一个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目标。不过这副躯体的潜能还是比我预想得要高些,如此断断续续跑过几天之后,我就能跑完预定的目标,心情不错的时候甚至还能多跑几步。再后来,在那条不长的环形跑道上,妈妈就追不上我了。其实当时的我也没有想到,在未来我能跑出那么远的路。在这一千公里之中,我跑过滇池海埂,跑过深圳湾区,也跑过大学校园,有时和妈妈一起,有时独自一人。在这一程里,我可以跑得越来越快,但终究难以追及时光的脚步,它总是在某个转角处一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每当跑过那些模糊在记忆里的街头巷尾,气喘吁吁之余难免想起过去的故事,想得最多的还是中学时代的运动会。时令渐渐来到了深秋,以往在这个银杏蜕变为金黄的时节也就是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了。初三那年的运动会因为面临中考,我们被允许不必到现场观赛,我就在家里烤着秋日的暖阳默写文言文,与此同时在市体育馆的赛场上,我的好哥们儿打破了长跑项目的校纪录。实际上到了今天,我早就忘记了我当时默写的到底是那篇文章,但午夜梦回之际,还是时常会想到当年的终点处看看他跨越终点时的身影,顺便给他一个庆祝的拥抱。高中时班主任鼓励大家在运动会上积极参赛,说:“高中的运动会是你们绝大多数人最后一次在运动场上有人为你们喝彩。”那时的我徘徊在试题和成绩之中,对老师的话颇不以为然。多年以后,当我独自跨越一千公里的距离时,我突然想起了这句话。的确,走出了那间拥挤的教室,那个不大的校园,那段齐头并进的青春岁月,往后的路大多都只能踽踽独行了。印象里高三的最后一次运动会,我们班的一千五百米长跑项目无人问津,现在想来如果能回到那时候,我就去跑他一跑,哪怕跑个倒数第一也没有什么关系。很多事情本就无所谓输赢,只要站上了跑到就没有遗憾。
跑了那么远的路,回头一看慢慢的那些回忆也都不再属于我了。它们真正的主人也随着那金黄的银杏叶一起,悄无声息地飘零在过去无数个秋日黄昏萧萧的秋风里。虽然过去消失得毫无重量,但我仍然会继续跑下去。如果非要为这样的奔跑寻找一个理由,我想借用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一句话作为回答——“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可能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带着激情的漫长奔跑,抑或是一场带着渴望的漫长等待。一边向着未来奔跑,一边消失在过去;总是希望能等到梦想的实现,但等待的尽头可能是一片虚无。或许生命本来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也正因如此如果非要为这奔跑设定一个时限,也同样只能借助《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最后一句对白:“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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