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界上有两大义务,一是好好做人,二是不能惯别人的臭毛病。
—— 王小波
仅以此文感谢一直支持和鼓励的朋友,感谢北京的司法环境,感谢逐渐成熟勇敢的自己。
自2021年7月13日合同生效日期,7月14日开始找房东协商,7月26日提起诉讼,到11月30日法院判决书下发,历时141天,关于丰台区新华街西里11号楼801室租赁纠纷尘埃落定,判决房东退还房租和押金,承担空气检测费用以及诉讼费用,我爱我家退还中介费。
新华街西里11号楼801室是我在北京的第六次租房,第六次搬家,尽管不是第一次直面恶意,但仍然心有余悸,紧张忐忑。没有人喜欢纠纷和争执,没有人希望遇上坏人,但遇上之后除了忍气吞声和受害者有罪论,怪自己眼瞎之外,最重要的是勇敢面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做一个正直的人。
新华街西里11号楼801室,我是第三个受害者,前面两波人均选择找到新的租客后拿回自己的部分押金,让下一个人入坑,似乎也没什么好责怪对方的地方,为了自己能够退房减少损失,让下一个不明真相也不认识的陌生人承担后果,似乎是最优选择。这也是现在人们的tai度和做法。这也是我选择拿起法律维权时,一个朋友和我说,恶人自有恶人磨,你不要放在心上就没事了。正因为大家都这么想,所以这个房东屡屡得逞,不维修房子,你要走我就扣钱,一副洋洋得意高高在上的样子,看着一个个小绵羊默许这种行为。
具体的事件经过几个月前有写过,感兴趣可以去找来看看。里面有完整的沟通记录。
关于租房的坑和委屈,大家打开公众号、知乎、百度等各种平台,一打开都是眼泪浸泡过案例。遇到无良房东的结果基本都是自认倒霉,舍弃钱财还安慰自己破财免灾。这背后的问题并不是租房的委屈,是对我们国家司法的不信任,也是对人性的无奈和失望。
网上有一些律师对于租房避坑的一些建议,大家可以看看。
王小波说人生两大义务,一是好好做人。我想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干损人利己的事情,更不要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对于房东来说,不合格房屋租出去一样收钱,没必要还花钱维修,他的想法就是你不住有人住。一直嚷嚷着你不愿意住就搬走,退钱没门,我什么时候租出去什么时候给你退,空置的时间算租客的。面对租客的请求洋洋得意,面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调解也置若罔闻。我有房我就是大爷。
前面两波租客,面对房东的刁难,只能努力寻找下家好拿回自己的租金。他们被扣了押金,但是能收回一部分就认为是庆幸了,不知道会不会有愧疚对下一个被忽悠的人。交接房屋当天都没有给接盘侠说出原因,挺好笑的,为了一些房费。
作为第三波接盘侠,我住了一天,被甲醛和熏天的臭气(这个问题很多人会说你看房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现?此处也建议租房的人注意,除了房东和中介撒谎说是前访客马桶未清理原因,塔楼的建筑结构里有虹吸效应,可以自行百度)折磨的几乎一夜未眠。
第二天一大早就联系房东维修,不予理会,房东一句话不住就搬走。我们说搬走也行,把房租押金退还。是我们天真了,不退,什么时候有新房客什么时候退,中间算你们的。找中介,中介说我只负责给你找房子,找房东协商,房东不出现,不接电话。
找社区,社区上门检查,直接被熏到掉眼泪。通过社区才知道这个房东已经被多次投诉,但油盐不进,让我们诉讼。
刚租的房子没法住人,行李无处安放。最后只能在临时住处按天付费。7月底最热的时候,暴雨和烈日轮番上演,一边重新找房一边协商退房租的崩溃,无法正常工作。赶上毕业季,找房找了十天,无良房东就一句话,房子什么时候租出去,什么时候退还剩余房租。就是我只能再找一个接盘侠接收这个不能住人的房屋,才退我剩余的租金。
如果我这么做了,就是把另外一个不明真相的人陷入和我一样的困境。
7月21日,和房东、中介协商联系第三方进行室内空气检测,房东说你愿意测就测,我不掏钱。确定好时间之后,房东不接电话不到现场,我爱我家答应到场未到场,7月23日行李搬走后,提出交接房屋,房东不同意,并找21世纪、我爱我家等中介轮番给我打电话让我配合看房。
检测结果出来,房东依然油盐不进。无奈提起诉讼,进入调解阶段。房东不退钱,调解失败后等待庭审。中间多次提出三方见证交还房屋,房东拒绝,中介拒绝。
11月25日开庭当天,房东依然是一副无赖的样子。但是法律是公正的,讲求证据,不会任由一个坏人撒泼打滚。
这个事情结束,尽管我挽回了房租的损失,但心里很难过。
无赖用撒泼打滚、不讲理、颠倒黑白获得了这个利益,所以他们开始肆无忌惮。
沉默的人用行动给了坏人支持,默许他们用恶来获得利益,且隐瞒真相将一个无辜的人陷入自己经历过的困境。
大家都不相信法律了,不相信这世上有公道。这是整个维权过程中最大的感受。95%的人都在劝我放弃,认为我写出来是一件社会负能量的事情。
我选择发声和坚持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不要让另外一个人再遭遇一遍。正是毕业季,如果是刚毕业的孩子,花光了钱住了一个不能住的房子,该有多绝望?
如果我们都选择沉默,终有一天,这沉默也会反噬自己,连呼救都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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