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之第五计:趁火打劫,源自《西游记》。
唐僧带着徒弟们去西天取经。一天晚上,唐僧和孙悟空借住在一个庙里,言谈中方丈问唐僧有什么宝贝,孙悟空就把袈裟拿出来给他看。方丈想把袈裟据为己有,谎称老眼昏花看不清楚,就把袈裟拿到自己的房间。方丈和手下的僧人商议把禅堂放火点着,烧死唐僧师徒俩,不曾想被孙悟空听到了。孙悟空变成一只蜜蜂飞到庙外,一个跟头到南天门,向广目天王借了“避火罩”,罩住唐僧和白龙马。整个禅堂熊熊烈火,只有唐僧的住处安然无恙。
此时住在庙对面山上黑风洞的妖怪看到庙着火,赶过来救火。只见大殿被烧成残恒断壁,只有方丈房间的案子上的包袱透着道道霞光,正是那件袈裟。妖怪顾不上救火,趁火打劫,偷走袈裟,回他的黑风洞了。
妖怪趁着庙里着火混乱时,偷走袈裟,满足私利。
战争中,往往趁着敌方危险混乱之际,攻打敌人,取得胜利。
趁火打劫的根本就是趁人之危,从中取利。
趁火打劫给我们的启示是:危难之时当防觊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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