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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作业第四天一为有源头活水来---孝顺

《传习录》作业第四天一为有源头活水来---孝顺

作者: 虚谷1 | 来源:发表于2017-07-23 22:14 被阅读0次

    “为学须有本原,须从本原上用力,渐渐盈科而进”,阳明先生讲做学问要有根基,要从根基上下功夫。何止学问,世间一切都是要从“本原”、根本上下功夫,才能归一。好比黄河水,下游洪水泛滥,此时若一味在下游“堵掘疏”,任然无济于事,只有在其源头上下功夫,以截断来水之源,则下游泛滥之洪灾则不为患害。

    对于含有天地灵气的人而言,我们的本原、根本是什么呢?即是我们的父母,父母是本、是根,所以不能忘本,忘本者天必遣之。那么如何才能不忘本呢,即如何尽孝呢!即孝顺,孝和顺,子孝其父母,父母顺其子。孝在先,顺在后,子女先做到孝,乃有资格要求父母顺应自己。

    孝,对待的是父母,而非对待父母以外的其他角色。父母名分的成立,有两条,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

    无量多的人对孝道投入研究,至今莫衷一是。很多人出生后就被父母遗弃,这些人如何对生身父母尽孝?

    孝,有三方面内容:“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有人出生后便被生身父母遗弃了,被遗弃者往往终生难见生身父母,因此,难以做到对生身父母“生事之以礼”。又因为终身难与生身父母谋面,所以也难以做到“死葬之以礼”。被遗弃者能做的孝行,唯有“祭之以礼”而已。

    被遗弃者大多持有怨恨生身父母的态度,这是不应该的,生身父母不养其子,则子不必“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这是公平的相互对待,两不亏欠。然而,因为生身父母给予其子生命的存在,人的生命本身就是世间一德,因此,被遗弃者应当对给予自己生命的生身父母报以感恩与缅怀,即“祭之以礼”。

    生,事之以礼,此礼从善待自己的生命开始,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有始有终,“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孝行从自爱开始,取象少阳胆,胆对待少阳,首先要爱护自己的生发之气,然后行调达正道,以张扬少阳,乃至到达太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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