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晚饭前,我突然有了想要整理手提包的念头,并且马上行动起来。这种行为连我自己都无法解释。唯一可靠的理由就是包里太乱了。而之所以选择在晚饭前是因为不想给自己太多的时间。
手提包里面有:钱包,积分卡夹,银行存折,名片夹,餐巾纸……
国内人拿着手机就可以出门买这买那,这里不可以。因为日本在这方面落后得很,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对电子支付买账,装有现金的钱包是需要的,绝对需要的。还有各个店的积分卡,不管积分多少,总是要办的。这种惯性的行为,来源于人有贪图小利的本性。殊不知有很多卡办完后,那家店就再也没有去过。
“长时间用同一个包,会厌烦的吧?”暑假回来的女儿说。她算了一下,说我的包用了两年时间,又回忆起购买地点和价钱,最后满意地加了一句:“够本了吧。”
我“嗯”着,回想起当时,我在并不缺包的情况下被她怂恿而动摇,加上那时也确实想花钱消费一下。选中的是一个厚实的绝不走型的帆布包。就是它,被我用了两年,现在依旧很干净的样子。
我已经把包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正在用一张湿巾纸擦拭里面的边角。一根长头发留在包底,那当然是我的。我用指甲捏住,扔进垃圾桶里。头发也越来越容易脱落了。它们总是会出现在一些令人意外的地方。我常常自行设计剧情,在犯罪现场里,警察发现了一根长头发,然后搜查被害者的交友圈,调出监控,最后找到了我。我的对面坐着警察,我镇定自若,否认一切。那个警察给我看头发的时候,我的脸色变了……警察说,希望你配合做一下DNA鉴定。
好了,打住!这样老套的剧情实在是太没新意了。就像我写文,这段时间没有新的亮点,也没有新的突破。这样说来,我才意识到,我来简书写作已经两年了。
按说应该纪念一下,两年来我写了60万多字,600多篇文章,觉得很了不起,又觉得没啥了不起,要看跟谁比了?问题是,有啥可比的。写作最终还是自己的事情。
继续收拾包吧。人,一生中要做到只爱一个人是件很难的事情。包,亦是如此,用长了会厌的,而不是因为它坏了,脏了。
“我用可以吧?”女儿突然说。
“那当然。”我因为包能被继续使用而高兴。
做晚饭的时间到了,我开始提高整理的速度。接替旧包工作的也是布包,是朋友在美国的女儿送给我的礼物。柿黄色,很秋天。我家女儿一眼就认出了它上面的商标。我惊奇自己无论如何也记不住那个名字。手挽被握在手里甚是舒适,恰到好处的柔软。
对我来说,一旦用上了就会不离手的。
包是换了,文章还是会写的。友友陆兮说的好:
爱,没有理由;不爱,有很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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