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幻

作者: 殷旻 | 来源:发表于2014-03-23 23:44 被阅读0次

    我叫曹血芹,男,生于南京。祖上是练轻功的,传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只能靠脚走路。但我走路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凌空蹈虚,像在太空行走。那年我在电视上见到迈克尔•杰克逊的舞步,才知道家族的神技被人偷学走了一点皮毛。

    我一直想念一个人。奇怪,人的大脑像地球表面,绝大多数记忆沉到大海里,只有一小部分露出来,像大陆。而小部分中的极小部分,像喜马拉雅山,站得挺拔,特招人眼。朋友空空道说,她是个异样女子,和她发生关系的男人都会对她铭刻于心。我不信,跑大街上去问路人,他们说:唉,快三百年了,在我心中她永远那么动人,当年为什么就不陪她葬花呢?

    石头还是那块石头,光滑,清冷,她的皮肤也不过如此。坐在上面看日月起落星辰明灭,往事如香烟。每次对景伤情,我都忍不住去红楼租个单间,狠狠地睡上一天,不断梦遗,梦遗,直到虚脱。空空道说,你这样没有用,石头只是石头,它不是通灵宝玉,也不会是飞毛腿导弹。我问他,怎么杀一个死去的人?那只能戮尸。尸骨无存呢?

    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了。当你整日无聊,无聊得想杀人,偏偏要杀的人已经死去。而我已经没有想法,除了杀人。近三百年了,人生要做的事情都已经做过了,只剩下一些顽固的回忆。活在回忆里的人,会变得更加坚定,因为无聊。我必须去杀人,才能解脱自己。他必须被杀掉。这需要很多理由,因为太多,所以一个也不要。我是曹血芹,一个善于妄自揣测的人,但大多数时候,我又只相信直觉。

    空空道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我说那并不重要,两百年前我就有这个想法,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不记得当时为什么有这个想法了。
    他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所有的男人都想要杀他。
    我不需要理由。
    没有关系,别人有理由,你只需要去杀就可以。
    我不是杀手。
    我只是想帮你,你懂轻功。
    早不会了。
    没有关系,你晓得轻功是怎么一回事就行了,你是曹血芹。

    轻功的最高境界,就是平时走路脚不沾地。所以不用穿鞋,也不用洗脚。除了曹家几个人以外,其他人只能在梦里让自己达到这种境界。因为是梦,所以没有人相信这会是真的,他们只会去翻翻《周公解梦》、《梦的解析》之类的书,为自己占卜它的吉凶。达到最高境界的人,从来都不晓得走路,因为无所谓路了,没有路,照样可以去任何地方。曹家的人,都是“飘”一族。

    你知道你要杀谁不?
    庸正。但他只是两个字了。我只记得字,而不是人。

    又一次,坐在石头上喝酒。月光将我的影子盖住整个石头,好像我全身趴在上面。月就是月,影就是影,人就是人,酒就是酒,石就是石,夜色就是夜色。这一切我看得很清楚,喝得再肆无忌惮,哪怕是每个细胞都浸泡在酒精里,我也不会醉。有时候我怀疑世上的酒变成了水,水变成了酒,而我喝的,其实是水,这莫非是谁出的老千?

    只有累了,我才会睡去,在石头上。又一次,我睡在石头上,我根本不在意它的清冷。

    当我醒来的时候,太阳正斜着眼睛盯着我,它告诉我这是第二天,也可能是第三天、第四天,甚至是一个星期以后。但当我从眩晕中回过一点神来,我发现,这已经不是未来的某一天,根本就不是。我回到了过去。因为我看到一只螃蟹从河边上横过来。在河对岸,我看到了她。一切记忆恢复了。她,和他,仿佛地壳运动,把沉在海底的一切都托了上来。

    我按捺不住激动,我真的又看到她了么?不是我的幻觉不?我喊她,朝她奔跑过去。完了,这一定是幻觉,我怎么可能没有踩在地上?我顾不得这么多,我听到她的回应,声音虽然纤细,我仍听出她的颤抖,听出她的哭泣。我如履平地飘过河面,倒影是那么地俊逸。我的女王,我终于再次将你拥抱,吻你的脸颊,吻你的胸脯、小腹、大腿,吻你的脚趾丫,我愿意臣服于你。我的女王,你依然弱柳扶风,捧着胸口娇喘不已,云鬟危如累卵,裙子薄如蝉翼,让我诚惶诚恐,生怕呵一口气,就把你吹得七零八落。但我知道我已经被你征服,是的,我永远臣服于你,尽管,你的眼泪淹死了无数男人。

    和风徐徐,草木的气息弥漫行宫两岸。

    你还记得我们要做的事么?她的话里没有一点责怪的意思,和刚才的呢喃一样动听。
    当然记得。
    我已经采集了一篮子螃蟹,你看。篮子用花环编制,五颜六色,完全是一件手工艺品。她说,你去采集鸩羽吧。

    我在林中飞来飞去,不一会便抓了很多鸩鸟。从鸩鸟身上扯下大把的羽毛,浸泡在酒里。七天七夜,鸩酒泡制好了,酒更加香醇,二十年的金六福也不过如此。她亲自做一道螃蟹菜,叫“横行千里”,加了料酒。单那香味,就足以把人馋死。

    我看着她朝行宫里某间房子的方向款步而行,身影在烂漫花丛中穿梭,如白鸽素洁又似蜻蜓轻盈,她仿佛是去作词,而不是杀人。啊,梦幻般的女王,我竟如此迷恋于你,去杀了那个暴君吧,你可以属于任何人,但绝不该属于他!我站在屋檐上面的空中,下面就是行宫,庸正的行宫,我终于站在他的头顶上。我看到山川草木,都变成她的身影,变成她的一颦一笑,她分布在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她的,我不怕失去她了,杀了那个叫庸正的暴君,我再也不怕失去她了。

    吱呀一声,大门打开,她进去了。可是她再也没有出来。世界安宁,安宁得可怕。我不敢动,我怕一动,就会出现意外,那令人肝胆俱碎的意外,哪怕它很小。太阳已经下山。当行宫灯火通明,兵荒马乱扭作一团,我感觉一阵眩晕,从屋檐上空掉了下去。不停地掉。不知道过了多久,落在了我和她少年时代经常玩耍的那块石头上。

    一片清冷。

    杀了没有?有人推我。是空空道。
    我做了这样的梦。
    那不是梦,你成功了。
    我不可能回到那个时代。
    你回去了。
    给你看本书。
    我不想看,但是已经递在眼皮底下。那封面上写着“曹血芹毒杀庸正考”字样。
    我怎么回去的,我又怎么可能飞起来?你肯定知道。
    我给你的酒里下了迷幻药。你以为杰克逊会走太空步吗,他要是不吃迷幻药的话?吃了迷幻药,飘飘然的,你想去哪就能去哪。

    那这本书的作者吃了迷幻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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