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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买房的,能算是对自己孩子的赠与吗,算不算夫妻共

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买房的,能算是对自己孩子的赠与吗,算不算夫妻共

作者: 律视微言 | 来源:发表于2020-04-17 11:17 被阅读0次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刚刚结婚的年轻夫妇共同买房,往往比较吃力,这个时候就可能有一方父母,来为子女出资买房。大家请注意,这个是在婚后为子女买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双方购置的财产,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会有特殊的情况,我们今天就来讲讲这种特殊情况。

    案例回顾:

    正如我们开篇所举到的这个例子,如果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这个房子假如是五百万,父母一次性出资出了五百万。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视为父母购买的这个不动产,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当然,这个房本需要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下就属于自己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里有两个点需要特别注意。

    什么条件下,才算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呢?

    [if !supportLists]第一,[endif]你需要证明你是全款出资出了五百万。第二,你出资之后,名字必须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在此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个例外。如果您仅仅出了三百万或者两百万,剩余部分是由小两口自己出的钱,或者是由他们做的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全款为子女买房,会有哪些情况?

    那么像这样一个购买房产的情况,在离婚中可能会怎么处理呢,第一种情况,可能父母在为孩子,全款购买房子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内部的协议,明确把这个房子赠与孩子。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非常明确的,应该属于孩子在婚后的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况,父母出了全款,同时房本上只是写了,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又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出了这个全款。比如说银行流水,打款记录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认定,这个也属于孩子在婚后的个人财产。那么还有第三种情况,父母可能在客观事实上,确实出了全款,但是有一部分拿的是现金,一部分是银行转账,现金这部分可能很难证明,是他父母出的这个钱。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法律意义上可能就很难认定,父母出的是全款。此种情况下,这种房子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说的这种情况,是在实践中做的比较完美的,或者说证据链比较完整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孩子在婚后的个人财产。

    如果出资方式不统一,该怎么办呢?

    那么往往我们在办理的大量案子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是,实际上出了全款,但是一部分可能是现金,甚至还有一部分,是以别人的名义打进来的,这也正是我们接下来说的,第三种情况,无法完全从证据层面去证明,是父母出的全款。只有银行流水,证明出了其中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是现金,或者我们刚才说,用别人的账户打进来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知道,婚后所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我国婚姻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子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王丽律师

    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无法在法律层面上,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你出资了全款。那么,即使你出两百万合出三百万,都不能决定这个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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