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快到了。也许是经历了些世事,开始多了对生命,对过往的回想。
比如,今天下午我想起了外爷——那个一辈子没做过啥大事,本本份份,大事小情全由外婆操心的老头儿。他已经走了快7年,说也奇怪,每次想起他,心中竟无悲伤。我们爷孙俩的感情不深,也不冷漠。仿佛,他只是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我们坦然地再见了。
和他有关的记忆片段,我都清楚记得。小时候,他去我家送表姐打下来的旧衣服,中午我妈给他打了一碗荷包蛋,他边吃边说,上次去我二姨家也是吃一碗荷包蛋。很满足,很幸福的神情。
后来,在我寄住外婆家那么多年中,就是顿里帮他把饭碗递到手上。他因为白内障,白天从锅台上端碗不方便,晚上吃了饭要送他回屋睡觉。这些事,都是在婆的吩咐下做的,既无嫌弃,也不觉得麻烦,心中倒觉得外爷可爱,像个孩子,和我熟悉的其他亲人都不一样,我在他面前很自在。
每次过星期天,总会笑呵呵地说:“珂珂回来了!”我心里暖暖的。
外爷不是个有本事的男人,在儿女眼中不大受尊重。但他心态很好,人得自知,自知就不别扭,别人也不别扭。这是他的智慧。
他是秋天九月里去世的。那年夏天,有个下午,我无意间瞥见外爷脚指甲又长,又脏,看上去别扭极了。他自然是不会自己修剪的,一来不会用指甲剪,再说也看不清,腰也硬。我突然觉得,老年人真可怜。我心中生出些怜惜之情。到了晚上,我说:“外爷,我帮你洗洗脚吧!”
外爷有些不好意思:“你要是不显我脏,洗洗也中。”于是,我去打来了热水。
外爷脱下塑料拖鞋,一双布满老茧的脚并不臭。我以为,我会嫌弃,但当我仔细搓洗这双脚时,我很心疼。这双脚得走过多少路,才养活一家十口老小,这双脚那么丑,那么老,那么硬,那么伟大,它风里来雨里去,默默地走啊走啊,然后它老了,外爷也老了。我百感交集,心里酸酸的。
泡好脚,我找来指甲剪。大拇指头的指甲最硬,最厚,最藏灰,因为已经弯曲往里勾了,我不得不先用剪子用了很大劲才剪短它。然后小心翼翼地修剪了边角。
半个小时过去了,我终于完成了这件大事。
婆半是羡慕半是指责:“瞅瞅你这老汉儿得劲不,妮也不嫌脏,还给你教脚洗洗。”
外爷很高兴:“那是哩,这回可得劲了,指甲可不勾肉了。”
当时,我想以后要多给他修修指甲。谁知一忙,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外爷走的前个晚上,那天我从学校回去,进屋看着他在堂屋的地铺上躺着,还挂着水,但已滴水不进,他的眼睛流着泪。我叫他“外爷,外爷”。在一旁照顾他的姨父叫我不要喊了,他听不见了。我不忍看着他,就去了里间。隔着墙听着他粗重的,艰难的呼吸,我再也没有勇气走过去,握下他的手。我心理暗暗祈祷:他快些走吧,别再受苦。
外爷,从开始身体不适,到去世,不到两个月时间,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正常衰老,没有大病。拉回家后,他还给婆说过一句话:“看来这回是不行了!”
外爷出殡那天,我痛快地哭了一次。我并不是因为失去爱而哭,是为一个熟悉的生命的消散而哭。那时,我已学会了很多生存能力,唯独还没学会告别。
外爷,我想你了。你是个傻傻的老头,有福的老头。愿您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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