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被最高院关于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刷屏。
司法解释共三条,核心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过往的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有钱要一起花,欠债也要一起还的。这个逻辑很正。
但现在这个司法解释一出台,则意味着之前的逻辑变成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钱要一起花,但欠债却不一定要一起还。
听起来,似乎很美好哈。
为什么是似乎很美好呢?因为,超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这一点,其实很难明确下来,只能是按现实的状况,由法官自由裁量。
既然是人来裁量,那很多时候,还是要讲证据的。这里先按下不表,以后再讨论。
不过,这个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时间,是很耐人寻味的。为何?
商业圈,这段时间有两位女士很著名。
一位是贾跃亭的妻子--甘薇女士,只身回国处理贾跃亭留下的烂摊子,这个烂摊子可不是几百万,而是上亿的数额,这已经不是说其有勇气就可以解释缘由的。
当然,我宁愿相信一句烂大街的话:这都是因为爱呀。
另外一位是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的遗孀--金燕女士。因李明去世之前与以建银文化为领头方的资本方签订了对赌协议,但李明于2014年意外过世,直接导致了对赌失败。后,金燕被告上法庭后,一审判决金燕负债2亿元!
但金燕却已申请二审,金燕说: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金燕说:我是人,我也要生活!确实,2亿元的债务,不管压在谁身上,估计也是疼得不行。
更何况往后这债务,还不像甘薇仍有老贾在后支撑,她现在是所有债务一人承担。那么该抗议就抗议,想来都理解。
我当然不是想表达,本次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因为这两位女士的缘故。只是或许,本次司法解释是一个契机,让夫妻间的财产来源更透明化,让夫妻一方的个人意外/恶意的超额债务不会损害到另一方的权益。
张爱玲说,我爱你,于你无关。这是说爱情。
那么在婚姻,在涉及到实实在在的生活与人的本性:我爱你,其实是于你有关的。有关的是,不仅是两个人的生活捆在了一起,现实的财产也捆在了一起呀。
那么从人性上讲,我付出了,还是会希望有收获的;更何况,有时候在家庭生活里,没付出还想着分财产的多了去了呢。
那么,在遇到家庭婚姻危机的时候,或者你可以学甘薇女士,做一个在传统道德方面,让人称赞的人;当然,也可以学金燕女士,把独立的人格发挥到极致,把觉得不对的、不应该自己承受的,选择不承受。
这里,只是无关对错,仅关生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