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晚安是下意识的恻隐 ,我留至夜深治疗失眠梦呓,那封手写信留在行李箱底,来不及赋予它旅途的意义,若一切都已云烟成雨,我能否变成淤泥,再一次沾染你,若生命如过场电影,让我再一次甜梦里惊醒。这是来自房东的猫的《云烟成雨》。

每当单曲循环时,我眼前好像浮现这样一副画面:平凡的女孩在大学的社团里,对高大帅气的男孩一见钟情。女孩的性格活泼开朗,招人喜欢,能和绝大多数人打成一片,所以大一一开始,男孩和女孩就建立了牢固的友谊。
参加社团选举时,女孩会把自己的票投给他并且为他拉票;期末复习时,女孩早早的起床,只为了能找到两个连在一起的座儿;上选修课时,为了能和他一起上,去老师办公室软磨硬泡的把自己加上。所有人都能看出来她喜欢他,而他却不知道,或者是知道而假装不知道吧。

终于,他有了漂亮高挑的女朋友。慢慢的,他不来参加社团活动了;期末,他会早起给女友占位;下雨天,会护送娇美的女友回宿舍;就连自己从来不动一口的姜,都能面不改色的吃掉。
他不在找她聊天了,不在和她撸串儿了,不在一起夜跑了,他的时间都奉献给了女友。而她每到一个地方,就会不自觉地寻找他的身影,迎面而来的每一个人,她都在心里祈祷,是自己想见的他。

后来,毕业了,她决定回北方老家,而他则和女友南下打拼,她忍不住给他写了一封信,离校的前一天晚上,在舍友的鼓励下给他打了个电话,约在一起背书的那个秘密基地。她破天荒的化了个淡妆,破天荒的穿了条淡蓝色连衣裙,满怀期待的等他来,但没想到他和他女友牵手相携而来。她赶紧把那封信折叠装进口袋里,看见他们来了,强撑着笑把准备好的礼物递给他,然后笑笑找个借口离开。
在学校的最后一个晚上,熄灯后,舍友们聊着聊着,不知道是谁先压抑不住 ,哭出了声,顿时宿舍里哭声一片。第二天互相看着对方的肿眼泡,大家相视一笑。她是第一个走的,按照约定没有告诉舍友们时间,避免离别之苦。所以大家洗漱完,有默契的都出门了。回顾一下住了四年的地方,拉上装着那封永远送不出去的信,走上了去火车站的路。之所以选择第一个走,那是因为她害怕回宿舍,见到的是一个个空荡荡的床铺,最后走的总是最难受的。

坐上火车,听着想起的汽笛,拿出手机看着昨天他发来的‘晚安’,她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埋头大哭起来。喜欢了四年,不是说一句放下,就能真能的忘记。她多想再见他一次,和他聊会儿天,然后大声对他说"我喜欢你"。不管结果如何,但至少自己的青春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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