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肤浅最直接的话来讲这本书,就是一个中年男人,为了自己所谓的艺术梦,抛弃自己的妻儿,为了自己的欲望,抢了自己救命恩人的老婆,最后逃离到与世隔绝的小岛上, 完成自己艺术梦。
斯特里克兰在证券公司上班,结婚十七年,有优雅美丽的妻子,有乖巧的孩子,过着旁人看来很幸福,很羡慕的生活,忽然有一天,他辞掉工作,抛弃妻儿,独自一人去追求自己的艺术梦。
雨菲君大概这就是,他离开的原因,当我们被生活磨平菱角,过着平凡波澜不惊的安稳生活,快要淡忘自己最初的理想,毫无斗志的时候,就是我们该跳出来的时候,懂得人会懂,不懂得人终是不会明白,所以这里我是佩服斯特里克兰的,他跳出他所厌倦的圈子,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住在破烂不堪的旅馆,穿着常年不洗的衣服,任凭头发胡须生长,不在意金钱,只要可以画画,不在意吃食,只要可以裹腹,不在意友情,哪怕对方是自己恩人的老婆,只要可以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不在乎俗世的眼光,管他说我无情,下流,无耻,还是可怜同情我,似乎这一切与他无关,只要可以完成自己的艺术梦。
隐居小岛上,忍受病痛的折磨,在墙壁上完成自己的惊世之作,瞎了双眼,还在壁画前坐了一年,他寻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新的灵魂,他甚至还嘱付阿塔,在他死后,焚烧掉他的作品,一根木头渣都不留下。如此决绝如此异类的画家,注定在未来的日子里,作品重现于世,流传下去。
也许我们不在年轻,也许我们有很多羁跘,也许我们快忘了自己最初的理想,但是如果某一天,你忽然想起,一定不要以我已不在年轻,不要瞎折腾为理由而抛下它,只要你想去做,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雨菲君认真的看完这本书,有很多感同深受的语句。每每读到,就感觉他说的是自己,他已经深入我的内心,他甚至比我自己还要了解自己。那种你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感觉,一字一句呈现在你面前时的感动,就是文字最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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