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要太阳每天升起,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会发生。订了婚,事后女方竟然告男方强奸,当地的主管部门也受理了此案,我不由得大吃一惊,我太法盲了。
初听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不由自主的生气了,这个女的怎么了?这里的主管人员怎么了?你们就这样草率的做事吗?
在我的观念里,订了婚就意味着是人家的人了(这样说尽管有点不妥),就差举办仪式了。好象订婚是结婚前的过程,也有不经过订婚而直接结婚的,但很少。既然女方提出了强奸一说,这门婚事基本上就没戏了。
我在这里提这件事,完全是从道德层面说的,法律知识我一窍不通。订了婚算强奸,那没有订婚的同居该算什么呢?我没有做过调查,现在又有几个是新婚之夜才开始性生活的呢?大的环境都是如此了,主管此事件的工作人员却把男方拘留了一百多天了,他一个人事小,以后的人们该如何对待婚姻这件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有的人说,那个女的为了钱丧了良心,把别的好女孩都影响了,以后男孩子都防着女孩了。
因为这一件事情而让大多数的人去熟悉法律知识,有点小题大做。拿平常心做事才是正道。
其它的事也是如此,走到法律层面那已经没有一点人情味了。我们是有爱的社会,用爱化解纠纷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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