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1972字,普通阅读需10分钟左右,速读者需要一分钟左右)
我算是一个爱读书的人,而且我看书不分种类。什么书都看,但是长期的阅读给我带来了什么呢?每本书看完过一段时间就几乎记不住了,能记住的只有那零零散散的记忆碎片,时间久了就会产生很多疑问,我看书确没有记住,那我是不是浪费了很多时间做了无意义的事情呢?思考了很久我发现并不是这样,
首先,爱阅读是从一开始的好奇心、到生活方式、到生活习惯的一种转变。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开始的,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习惯。这种从坚持到习惯的转变会给你带来很多不一样的东西,生活的规律性,自控力,专注力。这些细枝末节的改变又产生蝴蝶效应来改变你的生活。
阅读对生活的改变!
比如,一个人每天下班吃完饭就会看电视或者玩手机,这可能是大部分人的一些习惯。但是当你突然反省,我每天在干什么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一天除了吃饭上班睡觉什么也没干,但是养成阅读的习惯之后,哪怕仅仅一天看20页你都会有提升了自己的感觉。这就是阅读给你带来心态上的改变。
(推荐一个软件,“小容”。大家可以试试一下,我相信大部分人每天使用手机的时间都会在90分钟以上。不要感觉90分钟无所谓。每天只有1440分钟,这90分钟就占用了你一天的6.25%,这难道少吗?更何况很多人都会超过这个时间。这里会涉及到时间的管理和分析,就不多说了,大家可以自己分析一下每天时间的利用价值)
阅读是一种体验!
阅读是一种体验,也是一种改变。就我本来来说,以前总是去书城蹭书看,那个时候年少轻狂,脾气又过分暴躁,但是看到一本史蒂芬·柯维的高效能人士的七个臭毛病(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的时候看到了双赢思维之类的,说实话对我感受不大,但是书中有一句话“刺激和回应之间存在一段距离”,这句话让我感受良多,开始审视自己的暴躁和易怒,性格中的缺点。那之后每次我发现我开始暴躁焦虑急躁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刺激和回应之间存在一段距离,我没必要非得用这种状态去面对,从那以后性格中的暴躁好了许多。有些时候阅读之后就算是仅仅记住了一两句话也受益良多,没必要要求自己把书全部记住。
阅读的目的是什么?
大部分人阅读之前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性,也许很多人会想我只要去阅读就好,但是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目的。有的人想改变生活方式,有的人为了获取知识,有的人为了改变自己。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每个人都会有或潜在或明显的目的。那我们就应该明确自己的目的,因为只有明确了自己的目的,你才会有方向。例如我阅读“孩子,把你的手给我”。是因为朋友对待孩子的方式触发了我对亲子关系的思考,但是我并没有思考出答案,所以看这本书找答案。那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得到了什么呢?得到了许多,让我明白对待孩子暴力是不行的,但是贿赂更是不行的。我发现到现在为止还是有很多父母在对待孩子的时候还是会采用这种方式而全然不知这种方式的弊端,还有其他许多,但是其实现在让我说出书中内容我已经说不出来了,但是我已经把书中的内容内化成了我的方式方法。所以看书要有目的性,不是每本书你的都要倒背如流,那没有实际意义,除非是为了装X。
阅读要有方法!
阅读是要有方法的,跟阅读的目的性一样,阅读一定要学会方法,首先,你要给你要阅读的书分类。自传类、鸡汤类、专业类、生活类、方法类。无论怎么分类都要根据自己的方法和需求,自传类书籍或许你只是想要点鼓励和了解人物的思想或者经历,那这种就可以“速读”(这类书籍可以看下东尼的,或者吕格宁,石伟华。石伟华的偏向小说的风格叙述超级记忆、速读、思维导图。推荐刚开始读书容易放弃人看吧)。带着目的去分类,自传类、生活类、方法类都可以速读,因为全书的内容仅仅是围绕几个点,只需要对这几个点理解记忆就好。但是专业类就不可以,如编程语言,除非是天才,要不然速读了根本没用,因为需要一边实践一遍阅读。带着目的去分类,然后选择自己的方法去阅读才能带来最佳的阅读体验。
阅读与遗忘
我想这是每个阅读者或者所有人都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它常常困扰着我们让我们放弃,让我们气馁。但是我们是人类,我们无法回避这个问题,所以就要正视它。到目前为止研究遗忘最有名的就是艾宾浩斯遗忘曲线,这毋庸置疑。但是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如果要达到最好的记忆,我们需要在阅读完20分钟、一小时、一天、两天、一周、一个月、做6次的复习才能做到最好的记忆(如果需要记住这段,简化一下,2011211这样记好了,毕竟不能因为这个在去买本艾宾浩斯的书)。很多人会想要做6次,这不是要疯了嘛。是的,是要6次。所以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分类,需要记忆的最好这样去做,但是阅读散文,体验类那忘了就忘了吧。无需纠结我们读过这本书但是没有记得,因为你阅读的时候已经给你带来了愉快的体验,这就可以了。像我阅读庄雅婷……。算了我已经忘了书名了,只记得是在机场买的,书中有一种浓重的北京味?陕西味?,反正是一种方言风格,其他的就不记得了。
在最后仅以此文自勉,希望所有阅读者阅读快乐。
0617121362017
黄铭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