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事实断言
第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相信这个观点?它有证据来加以证实吗?
第二个问题:证据的效力怎么样?
一个断言的证据数量越多、质量越高,我们可以信赖它的程度就越高,这样的断言则可以成为事实。
2、遇到的事实断言有:1)描述性结论。2)支持描述性结论或说明性结论的理由。3)描述性假设。
3、在以下三种情况中,我们就倾向于同意它是事实断言:
1)断言表现为无可置疑的常识。如“举重能练出肌肉”。
2)断言是从无懈可击的论证中得出的结论。
3)断言在同一场交流中被很多过硬的证据合理证实,或者我们知道其他证据能证实。
4、证据的主要类型:
直觉、个人经历、典型案例、当事人证词、权威或专家意见、个人观察、研究报告、类比。
存在问题:
直觉:过度自信。因其私密性无从判断其可靠性。
个人经验:以偏概全。
典型案例:不一定有代表性,或者存在偏见。
当事人证词:伪证。需要注意点:1)选择性。2)个人兴趣。3)省略信息。4)人为因素。
权威或专家意见:盲从。专家也可能常常犯错误。
个人观察:偏见性。因其所见是经过一系列价值观、偏见、态度、期望值过滤后剩余的东西。
科学研究:自相矛盾。必须强调其可验证性、可控性、精确性。
类比:误导。评价类比的好坏:1)从多个方面比较两种事物的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2)相似性与差异性之间的关联。
5、替代原因
是指一个言之有理的替代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特定的结果会发生。即对于同样的事实,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
6、许多因素的组合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因果关系的四种可能性:1)X是Y的一个起因。2)Y是X的一个起因。3)X与Y有关系是因为第三个因素Z。4)X与Y相互影响。
7、常见性的错误
1)因果关系过度简单化:根据一些不充分的因素分析事件,过分强调某一个或几个因素的作用。
2)混淆原因和结果:将原因和结果混淆在一起或没有意识到两件事可能互相影响。
3)对共同原因的疏忽:没认识到两件事可能是另个共同因素的影响。
4)在此之后,由此引起错误:仅仅因B在A之后发生,就认为B是A引起的。
8、比较理由时使用标准
1)逻辑上的合理性;2)与其他知识的一致性;3)以前解释或预测事件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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